Creative Commons回應美國商務部「著作權政策、創造與網路經濟之創新」議題

Peitta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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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商務部(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的網路政策專責小組近日向大眾調查詢問有關「著作權政策、創造與網路經濟的創新」,以重新檢視「網路著作之取得與保護」與「網路經濟創新」之間的關係。除了美國商務部、還有美國專利及商標局、美國國家電信暨資訊管理局等主管機關,皆希望可藉此機會了解大眾對此議題的意見,包括權利人、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以及消費者的聲音。截至2010年12月10日為止,美國商務部共收到大約900份意見。於分析完這些意見後,美國商務部專責小組將會對網路中著作權的保護與創新提出報告,對國內行政管理政策與國際關注提供貢獻。

想要看所有的意見,可於美國國家電信暨資訊管理局網站 Internet Policy Task Force website 中看到,包括 Creative Commons 組織、公眾知識、電子前鋒基金會、新美國研究基金會與 Mozilla 等組織。 Creative Commons 組織對此議題則表示希望:

  1. 美國商務部保證採取的政策可使網路仍留有一塊創新的空間,讓使用者可以合法地分享其創造力。
  2. 開放科技、開放網絡與開放內容,使得網路有創造與創新之可能性。支持開放授權與公共領域的法律工具可以維持健全的資訊交流環境,以便利網路經濟的創新與成長 。
  3. 開放內容授權可扮演一個擴大數位文化遺產與數位經濟成長的角色。有許多網站,例如 Flickr, Picasa, Vimeo, Blip.tv, SoundCloud, Jamendo, Wikipedia與 Wikimedia 社群上,已散布百萬份以上利用創用 CC 授權的著作。
  4. 教育機構、組織、老師與學習者也使用創用 CC 工具,克服法律與科技種種限制,以分享教育資源。
  5. 科學家與研究機構也利用創用 CC 工具,擴大投資與加速科學發明與創新的潛能,以建構分享資料與知識的環境。

文章來源 Timothy Vollmer,Creative Commons files comments in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s Inquiry on Copyright Policy, Creativity, and Innovation in the Internet Economy,201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