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保護期間

延後二十年才能自由使用的文化資產

創作人的心血固然寶貴且值得加以保障,然而保護期限越長,社會大眾就越晚才能重新以之進行創作。本文將介紹幾個在TPP著作權條款通過後,因而延長著作權保護期限的文化資產.......

TPP著作權條款不合理且獨厚美國

美國可順遂了!「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 TPP)」將要求所有會員國的著作權保護期間都至少為作者生存期間再加上70年。如此一來,日本、加拿大、紐西蘭以及其他三國都將延長他們原本的著作權保護期間,整整多了20年。延長著作權保護期間將帶給美國厚利,卻有害TPP其他六國的消費者與創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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