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用CC授權條款3.0版正式推出

林懿萱

創用CC授權條款3.0版在眾人殷殷期盼之下,已經在2007年2月底推出了。

3.0版主要有以下幾點變動:

  1. 區分「通用版」(generic)與「美國版」授權條款:2.5 版之前的授權條款是奠基於美國著作權法而來,自3.0版以下另擬定一奠基於國際智慧財產協定的「通用版」授權條款。
  2. 針對不同司法管轄領域,對「著作人格權」的「同一性保持權」(the moral right of integrity)的規定不盡相同的問題,在「法律條款」(Legal Code)及「授權標章」(Commons Deed)中分別地處理。
  3. 對於著作權仲介團體( collecting societies)收取授權金的問題,依不同司法管轄領域作分別的規定及處理。
  4. 新增禁止背書(no endorsement)的規定,以防阻使用者假借「姓名標示」的要求,不適當地主張或暗示其與授權人或作者有任何關聯、保證或背書關係。
  5. 於 創用CC「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條款底下建構相容性(compatibility)的架構,讓衍生著作能依創用 CC「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條款,或經 CC 認證為與 CC 授權條款相容的授權條款(Creative Commons Compatible License)來釋出。
  6. 調整部分授權條款(如關於『反科技保護措施』(anti-technology protection measures)的規定)的用語,以澄清Debian開發者社群及麻省理工學院(MIT)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