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領域

創用CC授權條款 4.0 繁中譯文已近定稿:即日起歡迎大家貢獻您的評論!

台灣創用CC 計畫協助進行的創用CC 授權條款 4.0 繁體中文翻譯,即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進入了為期約一個月的公眾評論期 (public comments period)。此次 CC-4.0 的繁體中文翻譯,並不設限以臺灣一地的創作人與使用者為預設採用族群,而是著眼讓全球各地的繁體中文使用者,有相關需求時都可以自主採用,故如香港、北美,或其他有機會使用繁體中文文本來釋出或使用作品的朋友,亦非常歡迎能夠提出您對翻譯的反饋與修正意見出來。

如何利用公眾領域作品營利?

開放知識基金會的公眾領域評論網站(The Public Domain Review)就有一個線上商店,專門販售利用公眾領域圖像做成的紀念品,包含衣服、提袋、明信片,還有一個手動的動畫播放器,這些收入將用來支持網站的 運作。Antique clipart、Grandmas's graphics兩個網站在分享公眾領域作品之際同樣也有販賣周邊商品。...

六間博物館的開放館藏圖像現況

在之前一系列對於特定博物館、藝術館開放政策或經驗分享的介紹後,本文將一次介紹六間文化機構的開放館藏現況。許多文化機構雖然沒有採用公眾領域標章PDM、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或是創用CC的授權條款,然而在網站上公布的圖像使用條款或開放政策都是符合開放原則的。

為什麼他們想使用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的英文是CC0,也就是比創用CC姓名標示的條款更進一步,移除掉所有使用限制,讓以CC0授權的作品可以任意使用於各種用途,而且連作者姓名都不用標示,讓作品提早進入公眾領域。

想像一下辛辛苦苦創作出來的作品,可能會被其他人輕鬆用在他們的作品中,就好像作業被抄襲一樣的感覺,怎麼會有人願意以CC0授權釋出自己的作品呢?

首先,有些人發現在網路上可用的數位公眾領域越來越少,希望能以CC0是出一些作品來彌補這個缺陷。

Thomas Bonte和同學Nicolas Froment、Werner Schweer是開放資源樂譜計畫MuseScore的人員,MuseScore讓人們可以上傳自己的演奏影片,讓他人能搭配樂譜一起觀看,許多演奏影片都採用創用CC授權。

開放教育資源姓名標示大哉問

數位學習研究者Brenda Padilla在他的部落格裡,指出幾個在利用開放教育資源時的姓名標示困擾,或許也是國內一些開放教育使用者正面臨的問題。

首先,Brenda同時開設兩門MOOC,會同時準備兩堂課程的教學活動與素材。雖然兩門課程並不相同,但是內容是相似的。這讓他感到困惑,不知道是否要註明其中一門課程來自自己的另一門課程。而且他在一門課裡會使用非常多由他人創造的資源,不清楚是否所有使用到的開放教育資源都必須標示出處。

公眾領域帶給社會、創作者與使用者的價值

著作權法讓創作者能全權決定作品的用途並因而保障由作品獲利的權益,但同時也增加了他人取用其作品的成本。若是作品的著作權保障期限太長,他人就難以利用該作品進行改編或創新,對於整個社會文明與知識的進展都會形成不利影響。在著作權法保障範圍之外的公眾領域 (Public Domain),是任何人無須詢問、不用付費就可以任意用於各種用途的資訊資源,希望大眾能因而降低取用成本,產生更多取用文化及進行創新的機會。

Europeana:為數位文化遺產營造公眾空間

Europeana的願景是:「建立一個歐洲數位文化遺產的公眾取用處,讓其成為所有對其有興趣者的公共財。」2012年,他們跨出重要一步,讓完整的資料集進入公眾領域,每個人因此可以免費而自由的重複使用這些由歐洲文化遺產機構提供的歷史、藝術、文學、音樂、電影、設計與時尚諸多面向的豐富資料。Europeana基金會執行長Jill Cousins將在本文介紹Europeana的下一步,指出現階段他們思考中並試圖解決的問題。

文化機構開放館藏時會面臨的挑戰

2014年7月,在創用CC舉辦的「公眾領域實務座談與展示會」中,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的黃凱祥先生提到,博物館在數位化典藏及決定是否開放時,其實面臨很多實務上的問題。像是他們無法判斷館藏權利人是誰、無法判斷物件是否已經超過著作權保障期限。

讓屬於公眾領域的作品繼續以公眾領域的姿態在網路上現身,使這些見證人類歷史文明的館藏被更多人看到,是個美好的理想。然而,不禁使人好奇,落實下來真的那麼容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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