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從賦權(empowerment)的概念淺談文化工作者使用創用CC授權主題

長久以來,大型又資本集中的出版商、唱片公司、電視台等,都是我們文化與資訊內容的最大生產者,同時,也是最大的智慧財產權擁有者。Caves(2003)認為,以智慧財產權為中心的文化商品,是具有耐久性租金的產品,即使經過很久,同樣的內容還是可以創造新的利潤,因此,智慧財產權可以說是這些大型內容供應商的最重要資產。大型內容供應商以集中壟斷式的模式控制文化內容的生產,智慧財產權的管理正是他們經營的重點。

而傳統上,對於一般創作者而言,又勢必經過出版商、唱片公司等文化中介機構才能讓自己的作品進入市場。文化中介制度的產生與資本主義的發展有著很大的關係,所謂的文化中介泛指中介勞動或將其勞動產製商品化者(林富美,2006)。在這層層的把關之下,創作者往往必須以讓出自己的著作財產權,以換取作品的商品化。

訪問獨立音樂廠牌Fading Ways創辦人Neil Leyton

作者:Neery Paharia
翻譯:Creative Commons Taiwan

Fading Ways(簡稱FW)是具有國際知名度的獨立音樂廠牌,在加拿大與英國都有辦公室。其音樂發行管道除了遍佈加拿大外,也散佈在多個歐洲國家;而且英國分部的線上音樂商店也已經於近日開幕。FM還開創了新的行銷手法,透過加拿大、英國、芬蘭、愛爾蘭與荷蘭等國家「Street teams」樂迷的協助,利用分送傳單與口耳相傳的方式,促銷新專輯、表演與FM的理念,其中包括FW對Creative Commons的投入。目前FW旗下的專輯,均採用Creative Commons「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條款,而且沒有數位版權管理(Digital Rights Magament)機制。

我們最近剛採訪了FM成立者與負責人,本身同時也是音樂創作人的Neil Leyton(簡稱NL),談論這個廠牌成立的背景,以及他在音樂上採用CC的經驗。

CC:FW音樂公司的歷史與背景是甚麼?你們在哪些媒體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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