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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用CC授權條款 4.0 繁中譯文已近定稿:即日起歡迎大家貢獻您的評論!

台灣創用CC 計畫協助進行的創用CC 授權條款 4.0 繁體中文翻譯,即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進入了為期約一個月的公眾評論期 (public comments period)。此次 CC-4.0 的繁體中文翻譯,並不設限以臺灣一地的創作人與使用者為預設採用族群,而是著眼讓全球各地的繁體中文使用者,有相關需求時都可以自主採用,故如香港、北美,或其他有機會使用繁體中文文本來釋出或使用作品的朋友,亦非常歡迎能夠提出您對翻譯的反饋與修正意見出來。

「Creative Commons」為何要翻譯為「創用 CC」?

「創用」取「創造、使用」這兩個元素,且能兼顧創作、創意,以及「公用」、「共用」等意涵;「CC」則保留原先的識別效果,讓大眾能更加理解這是全球 CC 的一分子。

其實,在此譯名出現以前,Creative Commons 有「創意公用」、「創作共用」、「創作共享」等多種譯名,並未統一。2005 年 10 月,台灣創用CC計畫主持人莊庭瑞與計畫成員,邀集吳美美、朱約信、邵廣昭、林志峰、許素朱、陳正然、黃海鳴、劉孔中、劉靜怡、盧文祥等專家召開專家會議,在會中決定將「 Creative Commons」譯為「創用CC」,這個計畫的中文名稱才因此定調。

一般來說,現在我們稱這個全球風行的授權條款為「創用CC條款」,而在中研院資創中心的計畫團隊為「台灣創用CC計畫」。若在本網站及相關出版品採用原文「Creative Commons」,則多指位於美國的 CC 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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