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建會「創意媒合王」導入創用CC授權之應用與問題

楊雅蘭

3年前(2006年)台灣創意設計中心正式導入「台灣智慧財產管理制度」(簡稱TIPS),當年智財權部分我們上了超過20堂課,其中也探討了創用CC授權。

當時許多顧問皆反對使用創用CC授權,並說明創用CC授權仍存在著很多陷阱,是一般人不容易理解的,顧問覺得一般授權即可辦到商業及非營利模式,所以不需要採用創用CC授權,。

值得一提的是,創用CC授權電子報,有篇報導講的是澳洲小女生誤用創用CC授權的報導,因此身心受創,小女生的父母也對創用CC推廣單位提告。因此我們寫信給創用CC的台灣推廣單位詢問,該單位的回信也讓我們相當吃驚,例如:

  1. 一旦宣示採用創用CC,終身不能取消。
  2. 創用CC沒有統一的全球資料庫,雖然可以搜尋到加入創用CC的資料,卻無法查詢到哪些素材曾經採用創用CC,後來又取消 [編按],未來有可能無法舉證所使用的素材是創用CC素材。

如果使用創用CC授權,卻不知道如何舉證所使用的素材確實為創用CC授權的,那將身受官司纏身的困擾,於是我們更加反對使用創用CC授權了,因為這可能是個美麗的陷阱。

我們一直覺得應該充分了解創用CC授權的缺點,才能放心使用創用CC授權,否則使用創用CC授權就像不定時炸彈,一旦爆發時,還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無奈的是,法律是不管您懂或不懂創用CC授權,而是認為您應該要很懂,到法庭上可不能說:「我不知道原來創用CC要這麼使用?原來使用創用CC有這些風險?」說這些話並不能減輕犯罪行為!

接著的幾年間,我們承辦了文建會「創意媒合王」(http://beyondcreative.tw)網站(今年將整併進「文化消費園區」(網站),其中獨創當時國內唯一的Web 2.0 素材圖像授權與媒合,除了提供一般授權以外,也提供了創用CC授權模式。

最初導入授權時,我們對創用CC還是非常存疑,尤其是當國科會要求將所有申請之計畫的產出都要採用創用CC釋出時,我們真的很擔心國家財產會被賤賣,也認為很多不懂得著作權的計畫工作人員會因此觸法,誤將別人的智財權採用創用CC授權出去。

一直到文建會大力推廣創用CC授權,促成文建會「創意媒合王」網站跟創用CC輔導團隊合作之後,我們慢慢對創用CC授權有所改觀。

因為合作關係,我們跟創用CC輔導團隊共同參與了一些活動,也辦理了幾場研討會,也因此意外多聽了很多創用CC的新案例,我們發現台灣創用CC輔導團隊開始不一樣了,不再只強調優點跟全球佈局,而開始說明如何查詢創用CC素材、如何正確標示創用CC授權、哪些作品適合創用CC釋出、採用了創用CC授權應該如何舉證來保護自己…等等相當務實且實用的課程,並且也將這些課程及相關說明放上網,讓網友可以進一步認識創用CC授權模式。

文建會「創意媒合王」網站導入創用CC授權模式,為充分讓使用者了解創用CC的注意事項,特別加強了以下服務功能:

  1. 於本平台首頁查詢功能裡可以輸入關鍵字〝創用CC〞或下拉〝授權方式〞,亦可以同時使用以上兩種方式來交叉查詢創用CC素材。
  2. 本平台所查詢出來的創用CC素材,有別於一般創用CC的搜尋引擎,資訊更為齊備:
    1. 正確將創用CC的各類授權圖示帶出。
    2. 清楚顯示原創作者及權利所屬。
    3. 帶出典藏單位及素材識別碼(OID)。
    4. 顯示最後修改日期。
    5. 可進階詳讀參考資訊及素材說明。
    6. 權利人並可提供自己的網址讓USER瀏覽更多作品。
    7. 如果小圖不清楚,並可以選擇將圖放大。
    8. 如果想要更進一步與權利人聯繫其他授權事宜,還可點選〝媒合資訊〞聯繫權利人。

雖然文建會「創意媒合王」網站的創用CC授權模式很完備,並有豐富的授權諮詢資訊,加上本專案也辦過很多場說明研討會來推廣創用CC授權,但是礙於一般人對於創用CC授權的了解與認同還不足,因此本平台的創用CC授權素材非常有限,期望今年與文建會「文化消費園區」網站(http://eshop.culture.tw) 整併後,提供了影音上傳的新功能後,可激勵更多的使用創用CC授權的族群來此網站共享盛舉。

編按:任何素材一經創用CC授權則無法取消,此處作者的文意為將以創用CC授權的素材放在網路上,後來又從網路上將其撤下,導致使用該素材者未來有舉證的難;而非指可以撤銷或是取消該素材的創用CC授權。

備註:
文化消費園區連結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