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領域貢獻宣告

創用CC授權條款 4.0 繁中譯文已近定稿:即日起歡迎大家貢獻您的評論!

台灣創用CC 計畫協助進行的創用CC 授權條款 4.0 繁體中文翻譯,即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進入了為期約一個月的公眾評論期 (public comments period)。此次 CC-4.0 的繁體中文翻譯,並不設限以臺灣一地的創作人與使用者為預設採用族群,而是著眼讓全球各地的繁體中文使用者,有相關需求時都可以自主採用,故如香港、北美,或其他有機會使用繁體中文文本來釋出或使用作品的朋友,亦非常歡迎能夠提出您對翻譯的反饋與修正意見出來。

Europeana:為數位文化遺產營造公眾空間

Europeana的願景是:「建立一個歐洲數位文化遺產的公眾取用處,讓其成為所有對其有興趣者的公共財。」2012年,他們跨出重要一步,讓完整的資料集進入公眾領域,每個人因此可以免費而自由的重複使用這些由歐洲文化遺產機構提供的歷史、藝術、文學、音樂、電影、設計與時尚諸多面向的豐富資料。Europeana基金會執行長Jill Cousins將在本文介紹Europeana的下一步,指出現階段他們思考中並試圖解決的問題。

荷蘭國家博物館經驗談:開放館藏的決策過程

所有透過API可以取得的資料和圖像若非屬於公眾領域就是以CC0授權。這些資料和圖像都不用支付權利金,且可以在無須荷蘭國家博物館(Rijksmuseum)允許的情況下被複製、散佈、修改、和使用。」-- 荷蘭國家博物館網站的使用條件說明

Rijksmuseum是荷蘭於1800年成立、致力於藝術及歷史的國家博物館,實體館藏超過一百萬件。2003-2013年間由於建物整修,因此只開放800平方公尺的展區,就算2013年後的新館展區多達22000平方公尺,卻也只能展出約莫8000件展品。為了能讓更多館藏被看到,荷蘭國家博物館花費很多心力進行館藏數位化。

荷蘭和多數歐洲國家一樣,作品在作者過世後70年便自動進入公眾領域,讓任何人都能自由複製和散布這些作品。而且根據多數歐洲的著作權法,公眾領域作品的複製品並不會產生新的保護,因此被數位化後的公眾領域作品仍然屬於公眾領域。除非公眾領域作品被改造後產生創新價值,才會有新的著作權主張空間。

荷蘭開放文化資料促成多元應用程式產生

文化機構保存了許多獨特藏品,也有關於藏品的豐富知識、活動展覽消息,以及訪客的資訊與回饋記錄。美術館、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透過開放資料,可以達成機構開放取用文化資產、促成創新利用的任務,也能促成文化機構間彼此合作發展新服務。然而,機構在管理這些資料時,往往沒有意識到潛在價值,透過技術限制使用者的取用機會。

2011年九月,荷蘭開展「開放文化資料(Open Cultuur Data)」計畫,希望能開放文化資料以激發更多有用且創新的應用程式產生。此計畫聚集了許多相信開放力量的專家參與實驗,他們原本因為缺乏相關知識,或是出於對資料開放後的風險考量,而對開放資料運動猶豫不決。然而,在這場實驗後,他們獲得了開放資料的實務經驗、了解開放對於館藏的價值,甚至願意進一步成為未來開放運動的領頭羊。許多文化機構也發現,原來連結機構外的駭客、設計師、學生,可以一起挖掘出更多嶄新的資料應用方式。

2013.11.16 公眾領域 (The Public Domain)專題

2013/11/16將於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新竹縣(30272)竹北市六家五路一段一號),舉辦2013年台灣資訊社會研究學會年會暨論文研討會

台灣創用CC計畫今年協辦籌組「公眾領域 (The Public Domain)」專題,希望藉此讓大家一同思考該如何共同維持文化的自由園地,而不會為少數人所掠奪;眾人甚或可透過集體的力量,擴張這個領域豐沛的養分,整體提高創作的自由與能量。

歡迎有興趣的朋友,撥冗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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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在資料上的應用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讀作CC Zero,可用來永久放棄作品的著作權與資料庫保護權(database rights),從而將其盡可能地置於公眾領域。CC0這項法律工具改善了過去以美國為中心的公眾領域貢獻與認證中的貢獻功能。CC0具有普遍形式,不需為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作出更改,即可在全球各地應用於各種內容上。正如我們的授權條款,CC0可以用三種不同形式表達:授權條款、一般人看的授權標章、給電腦看的數位標籤。

CC0對於資料和資料庫分享尤其重要,那是因為著作權與其他權利,並沒有明確地限制高度事實性資料與資料庫。資料庫可能會包含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事實資料,但是許多司法管轄區的著作權法,卻涵蓋了經過創造性選擇或排列彙編的事實資料,以及創造性的資料庫設計與結構,許多司法權區,例如歐盟,便制定了額外的專門法(sui generis laws),對資料庫的使用加以限制。CC0用來涵蓋所有著作權與資料庫權利,因此儘管資料與資料庫受到著作權等的限制,這些權利全都會被放棄。...

美國總統歐巴馬發布行政命令支持開放資料

日前美國總統歐巴馬發布了一則行政命令,要求聯邦政府的資訊應公開,且是可供機器閱讀的。這項命令是自2009年開始一系列關於支持增加政府資訊的可接近性及透明度的最新行動。除了此一行政命令外,白宮也發布了一則備忘錄(Memorandum)解釋聯邦政府將如何做為以符合這項開放資料(open data)的新政策。 此備忘錄要求政府機關以支持下游資料處理以及宣傳活動的方式收集或創建資料,這包括對於所有新資料收集、創造的工作應使用機器可讀的、開放的格式、數據標準以及相同核心而可擴展的後設資料。它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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