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0

白宮支持運用CC0於聯邦政府資料集

為了豐富公眾領域的內容,創用CC近年致力於推動公眾領域標章(Public Domain Mark,PDM)以及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 Public Domain Dedication,CC0)兩工具,並且持續關注世界各國對於此二工具的使用情形。日前,美國政府公開表態支持適用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 Public Domain Dedication,CC0)於一些聯邦政府著作。

白宮發布了美國開放資料行動計畫(U.S. Open Data Action Plan),重申他們相信「自由進用來自美國政府的數據、資料是一項重要的國家資產,而有關政府運作等的資訊得以迅速被民眾接近並使用是作為他們承諾成為 更具效率以及公開透明政府的核心」。

政府資料該採取公眾授權(Public License)或是視為公眾領域(Public Domain)來公開?

美國 Techdirt網站的創辦人Mike Masnick提出了一個問題:究竟政府的資訊內容應該採取創用CC的授權方式,或者完全以公眾領域來公開?

他認為,所有的公部門消息都應納入公眾領域範圍才是最理想的,亦即在該等消息上面沒有任何著作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限制。其亦指出美國聯邦政府下述政策為一良好政策:「幾乎所有由美國聯邦政府所為之作品皆自動納入公眾領域內,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著作權限制。」

不過事實上,有些聯邦政府的作品仍然具有著作權,該等作品非由聯邦政府雇員或公務人員所作,這包括由承包商或贊助者資助所為的作品;而另一部分由聯邦政府雇員或公務人員所作之作品亦僅明確代表在美國境內無著作權,但並不應被認為成為世界性的公眾領域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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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在資料上的應用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讀作CC Zero,可用來永久放棄作品的著作權與資料庫保護權(database rights),從而將其盡可能地置於公眾領域。CC0這項法律工具改善了過去以美國為中心的公眾領域貢獻與認證中的貢獻功能。CC0具有普遍形式,不需為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作出更改,即可在全球各地應用於各種內容上。正如我們的授權條款,CC0可以用三種不同形式表達:授權條款、一般人看的授權標章、給電腦看的數位標籤。

CC0對於資料和資料庫分享尤其重要,那是因為著作權與其他權利,並沒有明確地限制高度事實性資料與資料庫。資料庫可能會包含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事實資料,但是許多司法管轄區的著作權法,卻涵蓋了經過創造性選擇或排列彙編的事實資料,以及創造性的資料庫設計與結構,許多司法權區,例如歐盟,便制定了額外的專門法(sui generis laws),對資料庫的使用加以限制。CC0用來涵蓋所有著作權與資料庫權利,因此儘管資料與資料庫受到著作權等的限制,這些權利全都會被放棄。...

美國總統歐巴馬發布行政命令支持開放資料

日前美國總統歐巴馬發布了一則行政命令,要求聯邦政府的資訊應公開,且是可供機器閱讀的。這項命令是自2009年開始一系列關於支持增加政府資訊的可接近性及透明度的最新行動。除了此一行政命令外,白宮也發布了一則備忘錄(Memorandum)解釋聯邦政府將如何做為以符合這項開放資料(open data)的新政策。 此備忘錄要求政府機關以支持下游資料處理以及宣傳活動的方式收集或創建資料,這包括對於所有新資料收集、創造的工作應使用機器可讀的、開放的格式、數據標準以及相同核心而可擴展的後設資料。它亦包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在資料上的應用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 讀作 CC Zero,可用來永久放棄作品的著作權與資料庫保護權 (database rights),從而將其盡可能地置於公眾領域。CC0 這項法律工具改善了過去以美國為中心的公眾領域貢獻與認證中的貢獻功能。CC0 具有普遍形式,不需為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作出更改,即可在全球各地應用於各種內容上。正如我們的授權條款,CC0 可以用三種不同形式表達:授權條款、一般人看的授權標章、給電腦看的數位標籤。

美國數位圖書館(DPLA)將所有後設資料以公眾領域宣言(CC0)釋出公眾領域

美國於2013年4月18日正式成立了數位圖書館(TheDigital Public Library of America,簡稱DPLA)。成立DPLA的計畫於2010年時開始準備,它從眾多的圖書館、資料庫及博物館收集了數以百萬的數位資源。以下是來自DPLA的消息:「DPLA將於該日的美東中午時設立一個入口及開放一個平台,用以傳輸他們在美國圖書館、資料庫、博物館及文化遺產機構所收集的素材給學生、老師、學者及社會大眾們。而這將遠超過一般的搜尋引擎,對於他們統一收集的上述資源將提供一個創新的搜索及掃描方式。他的幾項特色包括動態地圖、時間軸的部分,使其使用者關於自己一年年的使用上有視覺化的瀏

我國著作權法下的公眾領域範圍

創用CC近年來推動的「公眾領域標章」(Public Domain Mark)和傳統上各創用CC授權條款有很大不同。 創用CC六種授權條款,以及用來放棄所有著作權利的工具 CC0(公眾領域貢獻宣告), 都是由著作人對自己的著作宣告其所採用之授權方式。 而公眾領域標章,則是由著作人以外之第三人對於屬於「公眾領域」 (Public Domain)的著作予以標示。 該第三人必須先有能力判斷某一著作是否屬於「公眾領域」,否則無法對於著作進行「公眾領域標章」。

歐洲數位圖書館使用 CC0 在公眾領域釋出 2 千萬筆記錄

Timothy Vollmer,2012 年 9 月 12 日。歐洲數位圖書館 (Europeana) 使用公眾領域貢獻宣告 (CC0) 在公眾領域釋出 2 千萬筆記錄,可說是本週一大盛事,這次釋出是使用 CC0 在公眾領域中最大規模的一次性文化資料貢獻。該歐洲數位圖書館資料集包含了來自龐大數位文化與藝術作品寶庫的描述性資訊。根據歐洲數位資料庫使用條款,「網站上發佈的所有後設資料 (數位化文化遺產的文本資訊) 其 重用無任何限制。」該公眾領域資料可用於文化機構、研究人員、應用軟體開發者。藉由移除該資料上的所有著作權限制,歐洲數位圖書館協助推動創新與經濟活 動。其新聞稿:「重要的是,...

圖書館目錄後設資料:公眾授權或公眾領域宣告?

Timothy Vollmer,2012 年 8 月 14 日。據報數週前 OCLC 建議其成員圖書館,在線上分享圖書館目錄資料時,採用開放資料公用姓名標示授權(ODC-BY) 。儘管這對於 OCLC 來說是正面的一步,然而 OCLC 建議採取授權途徑,而非以公眾領域 (如 CC0 公眾領域貢獻) 釋出書目後設資料的決定,引起了值得更多討論的問題。雖然 OCLC 認為以 ODC-BY 等開放授權釋出其資料,符合其社群常規。但除此之外仍有其他兼容選項。例如哈佛圖書館年初就曾與 OCLC 協議,在 CC0 公眾領域貢獻下釋出後設資料,同時,哈佛一方面仍建議用戶最好能標示資料出處(但不強制),非將出處標示列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授權前提。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與「公眾領域標章(PDM)」

本篇文章將簡介最近正在推行的「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與「公眾領域標章(PDM)」,並且透過比較列表,讓大家更清楚兩者之間概念上的差異。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不論權利人是否想要著作權,著作權法與世界上其他法律都自動對權利人的著作,提供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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