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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的力量:分享報導作新聞

Richard Tofel & Scott Klein,PROPUBLICA / 紐約(更多資訊:http://www.propublica.org)獲得普立茲獎的調查新聞機構 ProPublica 成立於 2007 年。根據總經理 Richard Tofel 表示,「越多人看到我們的報導,我們就越能夠實現我們的目標。」 Tofel 說,「有兩位熟悉創用 CC 的早期員工建議最好採用它來達成我們的分享目標。」ProPublica 新聞應用程式的編輯 Scott Klein 是其中之一。Klein 說,「我們的網站就是平台。只要有助讓報導有影響力,我們不擔心分享這些報導。」創用 CC 授權讓其他人無需經過交涉即可重新發佈 ProPublica 的報導。

OPEN的力量:為開放歌頌

Nina PALEY/ 紐約(更多資訊:http://www.ninapaley.com)「和我的粉絲站在同一邊感覺真好,」 紐約市製片人、動畫家、 開放授權擁護者 Nina Paley 說。當許多藝術工作者和粉絲變成敵對關係,她卻看到藝術家們從分享作品中可以獲得的好處。是的,其中一項就是錢。Paley 對開放的態度是逐漸轉變而來。作為一名年輕動畫家,創造知識產權的概念吸引着她且不斷增強。「每個人都告訴我著作權是如何提供保障與地位。沒有著作權的世界簡直難以想象。」她在 2008 年發行的自製動畫電影 「Sita Sings the Blues」,為了數首 80 年老歌授權的高昂成本而延宕。

網路音樂廠牌與音樂民主化

上週,開放存取期刊 First Monday 發表了一篇很棒的研究論文 (採創用 CC BY-NC-ND 授權),題為網路音樂廠牌與音樂民主化,作者是 Patryk Galuszka。對於不熟悉這個用語的人,網路音樂廠牌 (netlabel) 有點像是更輕量級的唱片公司,主要是在網際網路上散佈音樂唱片,其中許多是採用創用 CC 的自由音樂。數十年來,音樂家與樂迷對於獨立音樂製作和發行抱持著浪漫的想法,...

OPEN的力量:勾勒專業攝影師的新模式

英國攝影家 Jonathan Worth 的作品吊掛在倫敦的國家肖像美術館中。他在英國 Coventry University 教授攝影。他拍攝過柯林弗斯、瑞秋杭特、裘德洛、希斯萊傑等演員。他和許多新興攝影家,正為了數位時代中專業影像創作者具可持續性的工作實踐進行實驗。Worth 就像其他專業人士,總是會花上數小時時間瀏覽網路以保護他的作品不被盜用,但為此而浪費的時間令他不悅。「後來我遇到了科幻小說作家 Cory Doctorow,他靠著把書贈送出去而賺錢。」...

協助打造開放學校

Jane Park, 2012 年 6 月 28 日

你們之中有些人,可能聽過開放學校 (School of Open)。不論有沒有聽過,開放學校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只是一個概念,一個邀請你一同加入打造的概念。

何謂開放學校?

開放學校是創用 CC 和同儕對同儕大學 (Peer 2 Peer University,簡稱 P2PU) 的合作計畫,旨在提供容易吸收的教育性實踐、資源、專業發展課程,以協助個人與組織了解並學習如何運用像創用CC 授權這樣的開放工具。

創用CC 為何要做這件事?

開放專業教育網路為美國勞工部贊助對象舉辦會議

以創用 CC 為首的開放專業教育網路(OPEN),將為獲得美國勞工部貿易調整協助社區大學與職業培訓資助計劃 (TAACCCT) 5 億美金的受贊助人舉行會議。 受贊助人將會學到如何開放地授權 (在創用 CC 姓名標示之下) 在此一計畫下創作的所有教材,以便讓所有人免費存取、分享、重覆使用。創用 CC 姓名標示是獲得贊助的條件之一。受贊助人還會瞭解到...

世界銀行宣布以創用CC授權推出開放使用政策並設立開放知識庫

世界銀行已經宣布一項新的開放使用政策!於2012年7月1日起生效。開放使用政策要求所有該銀行發表的研究成果及知識產出,都必須以創用CC姓名標示(CC-BY)之方式授權釋出。時至今日,此政策的第一階段已經展開,該銀行設立了一個新的知識寶庫Open Knowledge Repository,內含超過2,000冊的圖書、文章、報告以及研究論文,並皆以CC-BY授權釋出。世界銀行集團的總裁Robert B. Zoellick在其新聞稿中表示:「知識就是力量。...

創用CC授權與數位典藏—應用之現況與展望

一、前言

隨著資訊科技與數位化技術之進步,帶動重視文化傳統之國家進行數位典藏,將蒐藏之文物加以數位化,使公眾得以藉此近用典藏文物,進而對於數位化之成果予以加值利用。數位化典藏之文物一方面可保存文化,一方面亦可將典藏內容拓展至教育、研究與社會發展之各領域,健全數位內容產業鏈之發展,並將數位內容推向國際。也因此,我國為加速文化資訊產業升級,確保學術發展優勢,一九九八年起即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陸續推動「數位博物館計畫」、「國家典藏數位化計畫」、「國際數位圖書館合作計畫」三項計畫,二00二年起則為「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前名為「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第一期自二00二年至二00六年,第二期自二00七年至二0一一年,二00八年整合「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而更名為「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以下簡稱:數位典藏計畫)。數位典藏計畫係承襲先前各項計畫的經驗,目的係將國家重要的文物典藏並數位化,藉以保存及推廣國家文化資產,並兼顧教育大眾之目的。

從公眾授權談科學教育和研究的普及

(本文截錄自第八屆兩岸三院資訊技術交流與數位資源共享研討會會議論文集內容)

科學的普及傳播

科學教育正從菁英教育轉向公眾教育,並逐漸受到各界的關注與肯定,也致使科學傳播的方式更加活潑多元。科學消息的傳播是科學知識普及的重要關鍵,科學傳播的意涵幾乎等同於科學普及。因此,如何正確、深入、廣泛、快速且有效地傳播,成為科普教育的重要議題。而科普不僅由傳統科學知識推廣,轉變成為全民科學素養的提升,也融入關懷與平等的教育意涵,將縮小城鄉差距納入規劃思考。

科普知識的傳播,除了在課堂教學的內容外,也或透過報章雜誌的科技新知、科普知識的翻譯、科學雜誌的出版、科普節目的製播,以及如科普研習營、科學特展、科普講座、科學競賽、科學季等科普活動等不同形式呈現。而在科學知識的傳佈上,教案素材、數據資料、實驗方法、以及軟硬體教具設計的廣泛流通使用,分外重要。

從電信產業淺談創用CC素材商業加值的可能性

電信產業競爭激烈,語音服務市場已呈現幾近飽和的狀態,電信業者無不希望自非語音服務市場,即加值服務的提供,增加公司營業收入。加值服務包羅萬象,有音樂、行動電視、遊戲、數據傳輸、命理服務、商務服務…等等,而音樂、遊戲及圖騰都必須由著作人為創作後,始有成品;即著作物產生,有著作物產生,著作財產權權利的主張便會隨之而來。電信產業—-無論是電信業者或是CP(Content Provider,即內容提供者),在提供服務前,皆須向著作財產權人或著作權仲介團體取得相關服務內容所需的著作權授權,才可提供服務予消費者,並向消費者收取費用。理論上,對電信產業而言,創用CC制度是「無償將部分甚至全部權利釋出」,如果有免費的東西,那消費者怎麼還會選用業者提供的服務呢?其實電信產業及著作財產權人是有機會透過創用CC制度互謀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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