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有物(commons)概念的轉化談本地創用CC應用經驗

方念萱

由多位政大新聞系老師學生組成的「學術應用與文化傳布」研究團隊,近三年來進行「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劃」下「數位典藏與學習之學術與社會應用推廣」分項計劃中的子計劃。我們援用知識公有物(knowledge commons)的概念探討推廣數位典藏(物)的各式團體的作法、思維,從中我們得見推廣、運用學術與文化公有物的人士、團體對於資源(common resource)、財產(common property)的認知。研究過程中,我們回頭檢視國際公有物研究學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Commons)更名、修正任務宣言的過程,對應本地社會對於公有物(commons)的思考,認為確有進一步檢視本地用語與經驗相互作用的必要。

1989年美國成立了國際共同財產研究學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Common Property,簡稱IASCP),2006年,學會更名為國際公有物研究學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Commons)。更名,看起來事小,但是箇中涉及的是學術研究社群對於commons的認識的轉變。2003年12月出版的學會刊物 The Common Property Resource Digest (CPR Digest)上就有幾位重量級學者針對1989年學會設立之初所立下的任務宣言(mission statement)提出應該修正、與時俱進的呼籲與分析。其中,Charlotte Hess 提出早先IASCP組織重視的是自然資源的治理管理議題;這一切起源於開發中國家自然環境隳壞的趨勢。非洲的連年乾旱是當年大家聚焦的問題所在,但是這並不意味共同財產只限於開發中國家的資源。只是初期的會議以此為題,因之後續會議的論文多聚焦於開發中國家的自然資源,完全沒有關乎全球、資訊、都會等任何「新公有物」(New Commons)的討論。

就字面而言,當時使用property 這概念的也遠多於使用pool這概念的人,倒是commons一詞為大家通用,即使沒有具體定義,但是咸指對公共財、文化遺產、分享資源的公開近用。Hess在文中提到創會之後接下來的十年間,屬於新公有物的討論日漸增加,到了1996年,全球公有物、資訊公有物、都市公有物、知識公有物等類屬紛紛成立,各類屬下的論文日漸增加。新公有物儼然成為眾人注目的焦點了。

2004年,CPR Digest 討論全球化下對commons形成的挑戰,挑戰不同於前,自我標示的的名號是否隨之而變?這涉及學術社群認同、定位的問題再起。文摘中的專文來自第十屆IASCP雙年會會中Erling Berge的演講,他特別提到,「我們援用的概念是否應該妥善定義、內涵一致性高,而可以具體無誤地越過專業與文化的疆界,跨領域傳達、溝通呢?」Berge進一步指出科學語言的意義與用法往往不靠界定,而是由社群中人經年累月的使用而發展出彼此共識,他接著提供IASCP使用共同財產(common property)、共同經營(common pool)、資源(resources)、共同經營資源(common pool resources)、公有物(commons)、社群(communities)等字詞概念的頻率數目,然而,「共同財產(common property)出現在我們的任務宣言中、公有物(commons)沒有」Berge在提供了數據 ─「共同財產」這概念被引用46次,而「公有物」概念使用上計有128次 ─ 之後,提醒大家。問題轉為「我們要一個概念指涉、概念範疇沒那麼具體清楚但是包容性大的概念(fuzzy)?還是要一個有著妥善、具體定義(well defined)的概念呢?」在Berge看來,公有物(commons)這概念好就好在來自不同文化的人在自己的生活世界中早有經驗、可以無礙地指認、兩造得以就此進一步溝通。

Berge同時以另一個當時任務宣言中也沒出現的概念「共同經營資源」為例,指出就其排他性與耗損性而言,看起來定義清楚,但是,不見得人人都對排他性、耗損性有著同樣的經驗與認知,經驗世界中不同的人對這兩概念的體認可能一如對公有物的體認一樣含混(fuzzy)。Berge在演講、在文中邀請大家試想當時宣言中使用的概念「財產」帶來什麼樣的意象?他認為這名詞對知此有限的人來說,引發的聯想就是日常生活經驗到的、兩人因結褵而數算、登記的共有財產(如房舍)之屬。即便共同財產這概念進一步觀之也有其含混之處,但是Berge指出,本來有關「公有物與財產的研究」(The study of commons and property)會因為概念名詞的沿用而讓人以為聚焦「共同財產的研究」(the study of common property)。

國際共同財產研究學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Common Property,簡稱IASCP)就在上述討論出現兩年後(2006)更名為國際公有物研究學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Commons)。我們在台灣進行有關數位典藏學術傳佈與文化近用的研究,訪談推廣團隊 ─ 特別是自己建置、典藏,其後或同時自行推廣傳布的團隊 ─ 的時候,他們對於創用CC的概念並不反對,但是認為即令是CC,也是從財貨、從私有的經驗上再轉生,問題是不只一個社群、團隊告訴我們的他們的經驗中、他們認知到(recognize)的從來就不是先私後公、先自有再公共的創作;「本來就是一起的」,受訪團隊明白回應。即使不特別引用CC的標誌、安排,他們也不擔心。當我們問及當不識的他人取擷援用他們運動的概念、甚至誤植誤用的時候,他們作何感想?有的耕耘經年的團隊告知概念推廣上可能有偏,但是網路時代可以互動討論,而且,上任何搜尋網站查找,推廣團隊早年就開發這概念的績證歷歷在目。但是,成也網路、敗也網路;受訪團隊也有人無奈表示,在網路高度發達的今天,科技促使(enable)人隨取隨用,科技促發的習慣強過創用CC的諄諄教誨,甚至誇張地說,網路提供、召喚(afford)了不告 ─ 即使不是告知原創者,而是昭告網路天下 ─ 而取的可能性,這是推動CC文化的挑戰。

在本地的訪談上,我們從本地對於公有物(commons)的認知體驗為何,逐漸發現大家談的其實多為網路這平台與公有(common)在概念上與實作上的相生與拉扯。本地對公有物的既有認知是什麼?對承載、傳散、促發公有物的網路平台的既有認知以及認知轉換的挑戰與空間為何?這些是該進一步探究的議題。徒法不足以自行,從傳播溝通的角度看來,要進行的不只是強化法源,更要植基在我們文化上運用語言、建構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