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用CC授權與教科書出版社的商業模式:一些初步觀察與省思(下)

黃泰然

本文篇幅較長,特分兩期刊登,本期為二之二。

肆、  學校與老師會選擇採用創用CC授權的教科書版本嗎?

因此,真正的問題在於第二個層次:也就是學校與老師會不會因為某出版社的教科書版本,其所免費提供的教學資源,採用了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的授權,所以選擇該版本教科書作為學校授課和教學之用呢?這也可能是目前國內教科書廠商觀望的主要原因之一。

首先,因為「非商業性」的限制,所以採用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的出版社,不必擔心其他競爭廠商會將這些資源納入他們附送的光碟或其線上網站。 比較實質的疑慮是:A廠商的教學資源採用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授權,而B廠商的資源只有學校採用該教科書的老師可以使用,學校與老師會不會反而因此偏好B廠商的教科書?因為,選了B出版社的教科書,不僅可以用B廠商的教學資源,還可以使用A出版社的創用CC授權資源,反之不然。

這樣的憂慮是合理的,但不一定必然會發生,在特定脈絡之下,情況可能反而是學校與老師會去選擇A廠商的教科書。 原因有三:首先,這些採用創意共用授權的資源,雖然理論上可以為其他教科書版本所用,但是實際因為內容編排與體例的關係,可能最適於特定版本的教科書。 因此,學校與老師有可能直接採用A出版社的版本,使用上更為直截方便。 其次,採用B廠商教科書學校的老師,不一定能夠很方便而且完整地得取得這些創意共用授權資源, 因為A廠商可能只提供光碟,或者登入其下載網站者,仍須是訂購其教科書學校的老師 (雖然本文立場不贊成這樣的作法,但廠商的確可以採行這樣的策略)。最後,也是最具潛力的,因為使用這些資源的老師,大多數會是以A出版社教科書教學的老師,他/她們自編的教材通常也適用於A出版社的教科書。A出版社可以因為這些「同儕生產」(peer-production)的結果間接獲利。 因為學校與老師在選擇出版社的教科書時,不是考量A出版社提供了多少方便的教學資源,而是A出版社的教科書有多少相關的教材教案的教學資源可用。如果除了A出版社提供的資源外,還有許多教師同儕編製的教案教材也適用於A出版社,學校與老師當然會優先考量A出版社的。 事實上,就教學實務而言,老師們在搜尋資源時,編製的教案教材是適用於哪一個年級的哪一個教科書版本,往往是他們的考量重點,這也是為何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入口網在進階搜尋就提供了這個限定搜尋條件選項的緣由。

換言之,從商業模式而言,創用CC授權其實是有可能運用在教科書廠商所提供的教材教案的資源上,而且帶來雙贏的正面效益,它並不是完全不可能被採行的模式。

伍、採行創用CC授權的成本問題與解決之道

不過,相較於這些潛在的效益,另一個需要處理的問題,是將資源以創意共授權釋出,可能會提高廠商的成本,因為廠商可能要重新取得授權,或者要付出更高的代價讓原著作權人讓與著作財產或者願意採用創用CC授權。 但是,這個問題也非全然無解,如果採用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相同方式分享」的資源,原本就會取得完整著作財產權的資源,例如一些廠商委託他人製作的教學輔助資源與教案,其實不會提高額外的成本。 另一方面,廠商在教科書上所使用的圖片,其實也可以優先考量原本就採用創用CC授權的資源,例如維基百科與Flickr網路相簿上採用創用CC授權的影像與圖片。這除了可以降低廠商原本取得授權的成本外,也減少其將資源以創用CC授權釋出的困難。至於過去可能僅取得特定使用授權的資源,例如僅得在實體書籍出版或者在網路上提供老師下載者,廠商重新取得授權的成本的確太高,可能就較不適宜採用創用CC授權。簡言之,就部份內容採用創用CC授權,對廠商並不會增加額外成本,甚至還是降低成本的方式。

陸、結語

總結而言,本文認為在教科書教學資源的提供上,創用CC授權仍然有成功的潛力,與廠商原本的商業模式並沒有太大的衝突,如有適當的管理和策略,而可能提供額外的好處,為廠商、教師的教學、學生的學習創造三贏的局面。

(本文為個人意見,不代表教育部全國創用CC諮詢中心與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交換分享計畫的立場)

 

(全文完)

本文為著作人接受中央研究院資訊科技創新研究中心台灣創用 CC 計畫「專題研究獎助計畫」的產出。本文內容不必然代表中央研究院資訊科技創新研究中心或台灣創用 CC 計畫的立場。本文的著作權利為著作人所有,且著作人(黃泰然)已同意採用創用 CC 「姓名標示」3.0 台灣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