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藝術計畫與公眾領域

柯俊如 /文
  • 「科技讓世界各地的文化能讓任何人隨時取用。」
  • 「文化機構一向是歷史與遺產的蒐藏者及捍衛者,科技可以強化其功能,將這些藝術作品妥善保存以供今日與未來的全世界觀眾取用。」  

​                                                                                                                                          -- Google文化研究院

截圖取自Google Art Prject。此圖已進入公眾領域(PD)。

Google有一個著名的20%時間政策,就是讓員工將百分之二十的時間自由發想有興趣的創新計劃,Google藝術計畫(Google Art Project)就是其中一項。

由於此計畫符合google「組織世界的資訊並讓其能被全世界取用」的願景, 2009年執行長便同意支持此計畫,並開始和幾個博物館洽談。2011年2月1日確定和17間博物館合作並正式對外發布,到了2012年4月3日則進一步與40個國家151博物館合作。至今,網站上已經有將近400萬張藝術作品的照片,規模十分驚人。

在Google藝術計畫發布之際,也成立了非營利的Google文化研究院(Google cultural institute)。他們為合作的文化單位開發能展現及分享豐富館藏的免費工具和技術,以便讓這些館藏可以被全世界觀眾取得。不論是藝術作品的拍攝、博物館360度環繞景象、博物館街景服務,或後台的館藏管理系統、前台的說故事介面,還是橫跨網站、App、電視多種裝置的展示與藝術社群網絡的連結,Google都一手包辦。可以想像,隨著未來Google開發更多技術,Google Art Project也將會持續站在科技的前端。

進入Google藝術計畫的網站,使用者可以由畫家、博物館、作品類型、創作時間、國家等種類來查詢,也可以選擇特定的時期、故事、地點來瀏覽藝術作品。每幅藝術作品都有館方提供的詮釋資料,使用者因而能對作品快速加深認識,而且這些作品都可以放大,比起實體博物館的參觀經驗能看得更仔細。除此之外,有些博物館會拍攝影片或錄製導覽語音,讓使用者在線上就能身歷其境的參觀博物館。

Google藝術計畫的網站還有提供作品比較及收藏的功能,大幅提升博物館的教育功能。以往相同風格、作者、素材、描繪對象的作品分散在不同實體博物館,不像現在可以直接在同一網站上同時展現並比較,老師還可以配合教學內容組織作品集或藉由讓學生自行線上策展增加學習動機。

由此可見,當文化機構願意開放作品並妥善結合科技後,就可以帶來更豐富的參觀經驗以及更多元的應用潛能。而且,只要有網路,不論處於世界何處、出生於何種背景、位於人生何種階段,都可以接觸到這些幾百年來的人類智慧結晶。這不僅實現了公平的精神,也增加了接觸文物館藏的機會和時間。

不過,在歷經Google圖書的著作權官司後,Google藝術計畫在授權議題上便特別謹慎。其採取的智慧財產權政策是:「網站上的高解析度藝術圖像由博物館所有,這些圖像在世界不同國家中可能還在著作權法的保障期間。街景圖像則是由Google所有。」雖然目前網站上最多作品是1950-1074年間創作的,早已進入公眾領域,但是Google藝術計畫將權利政策的制定問題交給供應的館方,因此來自不同博物館的作品可能有各自的授權狀態,而且在Google藝術計畫網站上是不能按右鍵下載圖像的。

多數博物館在Google藝術計畫上採取兩種授權標示方案:完全不提及授權狀態及權利歸屬(如:香港海事博物館),或是在權利(right)一欄填上該博物館(如國立故宮博物院)。這樣一來,使用者若不想承擔使用後的風險,便要聯繫館方,或是到原博物館的網站查看其授權政策。

已知採取開放政策的博物館在Google藝術計畫上又是怎麼表示的呢?Europeana基金會最直接,在授權(lisence)的欄位中標示出公眾領域,同時他們也標示出作品的所在館;美國的Walters藝術博物館及瑞典的世界文化國家博物館採用創用CC授權,便在權利的欄位中附上創用CC授權條款的網址;J. Paul Getty博物館丹麥國家博物館在權利的欄位中提供館方授權政策的說明網址;荷蘭國家博物館Rijksmuseum則未說明授權狀態,可能是認為既然從作品年代可以判斷是公眾領域,使用者就知道能任意使用這些作品。

雖然Google藝術計畫並未統一標示所有館藏的公眾領域狀態,但是藝術作品一但被開放在網路上,就會有熱心的網友開始作出行動。因此,在維基共享資源(wikimedia commons)便有一個Google藝術計畫的條目,將Google藝術計畫上的平面畫作圖像標示為進入美國的公眾領域狀態,甚至連國立故宮博物院的圖像都被標示為公眾領域,打破了故宮對於數位館藏圖像使用的種種要求。

或許,藝術作品被開放後便被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是一些文化機構對於開放館藏駐足不前的原因:「文化機構擔心一但放到網路上就無法控制作品的流向」。然而,如此一來也就使館藏有機會大幅曝光,可能會吸引到原本不熟悉館藏內容的潛在觀眾,而增加實體館的參訪量。何況,現在藉由一般的搜尋引擎也都可以找到一些館藏的圖像和介紹,博物館在Google藝術計畫上則能再次顯露專業的作品典藏與紀錄功能。

Google藝術計畫主要是增加藝術作品的觀賞機會,而非再次創造的機會。雖然該網站提供十分豐富的數位參訪經驗,在授權議題上則非常謹慎。文化機構採取不同的授權措施,可能帶給重新使用的成本,而降低原本可能更多的創意發想機會。當所有合作機構都願意讓數位化的公眾領域圖像回歸公眾領域的身分時,想必Google藝術計畫可以發展更多互動服務進一步強化虛擬博物館的參觀經驗。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