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rence Lessig

論公眾授權條款之相容性:以創用CC授權條款及GNU自由文件授權條款為例(下)

Creative Commons(該組織以下簡稱「CC」)之創辦人 Lawrence Lessig 教授曾指出,造成公眾授權條款彼此不相容性之原因有二:其一是來自於不同的著作權人本身對於授權條款的選擇就有不同的偏好,有些人只希望主張姓名表示權,有些人還希望基於其原著作所改作之衍生著作亦能以相同方式授權,有些人則希望限制他人對其作品做商業使用,在不同類型的創用 CC 授權條款之間,所存在的不相容問題,即是屬於因為使用者偏好不同所造成;其二則是因為授權條款本身之設計所造成,有時內容類似或目的相同之授權條款會被設計成彼此不相容,如創用CC「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與 GFDL 之例,若兩種授權條款皆要求改作後之衍生著作須以相同之授權方式釋出,則使用該兩種授權條款所釋出之內容自無交互使用流通之可能。

簡介《誰綁架了文化創意?:如何找回我們的自由文化》一書

《誰綁架了文化創意?:如何找回我們的自由文化》(註1)是勞倫斯・雷席格 (Lawrence Lessig) 的第三本書。前兩本著作(註2)中,他的論述範圍較廣,分別涵蓋網際網路的法律與技術制約,以及資訊時代的創新與資源共創架構。這本書則專注於網路時代的自由文化議題,明指現今著作權體制以及媒體集中化的不當,以及兩者相互加持所帶來的負面循環發展。

在本書中,勞倫斯・雷席格以美國為場域,運用許多鮮明的例證,明述網際網路所帶來的衝擊,以及現今著作權體制的諸多不合時宜。雷席格指出:美國國會為了因應資訊技術的進展,在修法或立法上單方面加強對著作權擁所有者的保護,因此同時限縮使用者權利的作法,不僅扼殺了技術與商業創新的諸多可能,也是對自由文化的傷害。

整本書的前半部份,主要分別呈現文化與知識「盜用行為」的現狀以及諸多前例;說明「創意財產」 (Creative Property) 的特質,以及著作權體制在英美兩國的發展;並用法律、常規、市場、架構四方制約的角度來分析創意財產以及其變革;闡述為何著作財產在法律上的過份保護,以及媒體集團依此所提出的嚴厲法律訴訟,對於著作的使用者與創作者、文化與科技的眾多創新者、以及民主政體都是傷害。

《 當創用CC遇到Social Web 》

全球資訊網拜新的觀念與技術之賜,在這幾年快速的發展,不僅成就了諸多平台,也藉由人與人之間的互動,繼而產生了大量的數位內容。Blog、Wiki以及Social Network Service等,都是在這波Social Web潮流中嶄露頭角,且最為人知的服務。

樂多身為一個部落格服務提供者,主要目的在於提供所有部落客們一個優質的個人出版平台,但論及內容的豐富性、深廣度以及多元化,則其功勞與榮耀大部分都應歸功於部落客們的苦心經營與樂於分享。釋放部份權利來達到資訊的充分傳播與知識分享的目的,不僅立意良好,同時保障了使用者自己選擇保留的權利。

創用CC授權可說在Social Web中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之一。所以照例,我們不厭其煩地向Larwence Lessig與其著作《Free Culture》致敬。

《Creative Commons:社會學的當代挑戰》

每個人,當然也包括每一個學者,認識這個世界的方式各有不同,吸引他們目光的經驗現象也往往南轅北轍。我是在三年前左右第一次聽說這世界上有「Creative Commons」(底下簡稱CC)這個東西,稍稍理解它後就對CC「一見鍾情」,到現在還常在玩味它對我的社會學意義。雖然只在六年前短暫做過一個跟CC扯不上一點關係的網際網路研究,然而這不表示 CC 只是我的「業餘」興趣;事實剛好相反,CC持續吸引我的是初次邂逅時「絕對錯不了」的直覺—CC緊密關聯到社會學的當代知識挑戰。我想就借電子報一角來試著弄清楚些我那模糊的直覺。

先談點「社會學」,從百年前草創時期開始延綿至今,社會學者就一直遺傳一個學問的特色,那就是對於如何回應「當代」的思考焦慮。簡單講,就是想要去看清楚正在我們身上作用、在我們四周發生的時代變動與社會脈動。社會學者在思考「現在正發生什麼?」的問題時,環繞著「工業社會」、「資訊社會」、「現代性」、「後現代」、「全球化」等概念生產過許多相互呼應或者彼此攻訐的論述,從而也發揮了許多關於「社會」的想像。

《淺談創用CC授權條款 — 一種現行著作權體制下的彈性授權模式 》

為什麼需要創用CC授權條款?

一件作品在歸入「公共領域」(public domain)與宣告「保留所有權利 」(all rights reserved) 之間,作者是否有其他行使權利的方式,不需透過律師、亦不會耗費過多的溝通成本,讓作品的創作者及利用者雙方都覺得便利且無損權益?創用CC(註1)為此提供了一種富彈性的授權模式。

一群來自網路法律、智慧財產權及資訊科技等不同領域的菁英,包括 James Boyle、Michael Carroll、和 Lawrence Lessig,MIT資訊科學教授 Hal Abelson,律師轉任紀錄片製作再轉而成為網路法律專家的 Eric Saltzman,及公共領域網路出版者 Eric Eldred 等皆肯定這種可能性,並熱情、積極的投入 Creative Commons(以下簡稱CC)催生過程。CC此一非營利組織因此得以在2001年創立。

雷席格的CC每週通信(十三):結語

勞倫斯.雷席格(Lawrence Lessig)著,2005年12月28日

這是一系列介紹CC緣起和目標的最後一篇文章了。我在三個月前開始撰寫這系列文章的時候,我還不那麼確定,認為我到2005年年底前能每週寫一篇。但是2005年快結束時,我才發現我到2006年一整年都還可以繼續寫下去,即使這樣話還是說不完。

這一系列的通信,原先是為了要為CC募款,好為CC提供廣泛的經濟基礎而寫的。CC在柏林、倫敦、波士頓及舊金山的職員加起來剛好不超過20位。其中有四分之一的人在作技術性基礎架構建設。另外四分之一的人則負責為計劃進行國際性的協調工作。其中一位(很快就會變兩位了)則駐波士頓為Science Commons努力。至於舊金山對應的人員,則負責跟緊進度、散播消息,將這些基礎建設盡我們最大能力推廣到各地。

如果讀者在四年前問我,要我帶領一個二十人團隊的機率有多高,我那時會說完全等於零。我父親是企業家。而我立志從事學術工作。雖然這幾年很辛苦,但最大的收獲,莫過於建立一個眾人努力工作且完全投入的機構。我為這些薪水不高、工作過量的伙伴們感到無比驕傲。他們在最近這幾年所完成的,比任何人──包括我在內──所能想像的都來得多。

雷席格的CC每週通信(十二):介紹幾個新計劃

勞倫斯.雷席格(Lawrence Lessig)著,2005年12月21日

所以,CC有什麼新計劃呢?我們接下來要做什麼?有哪些是CC希望藉由募款活動來支持的計劃?

這是本系列倒數第二篇文章了,我將介紹兩個即將推出的計劃。本次介紹不是正式的計劃發表。如果你在本次通信的範圍外向我詢問呢,我會拒絕承認有這些計劃的存在。這兩個計劃距離實際獲得支持推出還太遙遠,但是距離宣佈要做卻不遠。至於能否真的推得成,就端賴各位讀者(以及讀者的朋友們)在閱畢本次通信後的熱烈反應了。我們此時需要您的行動支持。

雷席格的CC每週通信(十一):介紹各種CC工具

勞倫斯.雷席格(Lawrence Lessig)著,2005年12月14日

CC提供各種「code」,以給予創作者一項能力──亦即能在創作內容上標註他們希望作品能帶有哪些自由。這裡英文的「code」有兩種意思──一種是法律性的條款(legal code,亦即授權條款,也就是license),以及技術性的程式碼(software)。我在前幾次通信中花了很多時間介紹法律性的條款。不過大多數人都不知道我們也寫程式,雖然呢,在我看來,那些程式其實是我們做得最棒的事情之一。

不過首先,我們得先弄清楚寫程式的目的。我們只是個規模不大的非營利組織(nonprofit)。我們不可能進入軟體業來建立並維護程式碼。所以我們的程式計劃乃是採取在此情況下最有可能的方式來進行──亦即我們將程式計劃用自由軟體授權方式散播(我們採用的是GPL),努力支持程式計劃,然後希望最終這些程式都能擁有自己的生命。至於要推動哪些程式計劃,則是看我們希望能公開提供哪些功能。如果我們播的種,能在別人那邊變成百萬美金的大事業,那我們可是再高興不過了。

雷席格的CC每週通信(十):論重要的自由

勞倫斯.雷席格(Lawrence Lessig)著,2005年12月7日

前情提要:

在下次的通信裡,我會談論到針對CC的各種批評。

在本週的通信裡……

CC是個相當新的組織。我們獲得的成功,比我先前預期得高,在此同時,我們卻也犯了一些錯。其中一些錯誤,我們已經改正過來。另外一些,我則希望能說服大家來改正。不過,在CC計劃推出的這三年來,我們一直努力要為創作者建立一個穩固而可以持續發展的基礎架構。

一路走來,我們也受到一些批評。限於文章長度,我不可能將之一一列舉。在本週的通信裡,我將只談論兩種批評──一種是針對我們的「非商業性」授權條款(NonCommercial)而來,另外一種批評則是針對CC的兩個非核心的授權條款(non-core licenses)而來的。不過,2006年開始,我們會開設一個專門用以討論此項議題的論壇,而我會在這論壇中持續進行討論。Ubuntu Linux的創辦人馬克.沙特沃斯(Mark Shuttleworth)在這點上是我的模範,我也會儘量抽時間來參與討論。

以下,便是我們曾經收到的一些批評。

雷席格的CC每週通信(九):談授權條款相容性

勞倫斯.雷席格(Lawrence Lessig)著,2005年11月30日

前情提要:

下一次通信裡,我會說明我們於2006年將推出的另一個方案。這個方案不只對CC重要,對於創作環境的生態也將是不可或缺的。請繼續收看!

在這一週的通信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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