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部門資訊

COMMUNIA對歐盟PSI指令之建議

各國的政府的各部門在運作的期間,會不斷的產生各種的資料、數據和文件,例如氣象數據、地理資料等等,這些資訊亦即所謂的「公部門訊息」(public sector information, PSI)。

這些「公部門訊息」因皆掌握於政府的手中,大眾難以接觸,但該等資訊多蘊含珍貴的數據和資料,若是各該領域的專家、學者或機構等在研究時能夠取得其原始資料,將能大大提升各領域的研究成果,其利用結果亦會大大有利於國家、企業等之發展。也因此,對於「公部門訊息」的開放和利用也成為國際間的趨勢,而在歐洲,歐盟亦對於開放「公部門訊息」持肯定態度,歐盟執委會發布2003/98/EC號指令(以下簡稱PSI指令)鼓勵各會員國對於「公部門訊息」的再利用,但因該指令仍有未完善之處,因此,近年來歐盟亦陸續討論對該指令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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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料該採取公眾授權(Public License)或是視為公眾領域(Public Domain)來公開?

美國 Techdirt網站的創辦人Mike Masnick提出了一個問題:究竟政府的資訊內容應該採取創用CC的授權方式,或者完全以公眾領域來公開?

他認為,所有的公部門消息都應納入公眾領域範圍才是最理想的,亦即在該等消息上面沒有任何著作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限制。其亦指出美國聯邦政府下述政策為一良好政策:「幾乎所有由美國聯邦政府所為之作品皆自動納入公眾領域內,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著作權限制。」

不過事實上,有些聯邦政府的作品仍然具有著作權,該等作品非由聯邦政府雇員或公務人員所作,這包括由承包商或贊助者資助所為的作品;而另一部分由聯邦政府雇員或公務人員所作之作品亦僅明確代表在美國境內無著作權,但並不應被認為成為世界性的公眾領域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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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個創業寶藏--政府開放資料

美國前總統雷根(Ronald Reagan)應該沒想到任期內的一道行政命令,會打開政府公開資料的寶藏。

1983年,大韓航空民航機誤闖蘇聯領空,遭擊射落海。事件發生後,雷根下令開放美國軍用全球衛星導航系統(GPS)給民間使用,避免同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美國總統歐巴馬發布行政命令支持開放資料

日前美國總統歐巴馬發布了一則行政命令,要求聯邦政府的資訊應公開,且是可供機器閱讀的。這項命令是自2009年開始一系列關於支持增加政府資訊的可接近性及透明度的最新行動。除了此一行政命令外,白宮也發布了一則備忘錄(Memorandum)解釋聯邦政府將如何做為以符合這項開放資料(open data)的新政策。 此備忘錄要求政府機關以支持下游資料處理以及宣傳活動的方式收集或創建資料,這包括對於所有新資料收集、創造的工作應使用機器可讀的、開放的格式、數據標準以及相同核心而可擴展的後設資料。它亦包

彷彿沒有明天的資料狂歡會(datapalooza)

2010年,美國華盛頓。

在美國資訊長(U.S. Chief Technology Officer)陶德‧帕克(Todd Park)的號招下,來自軟體工程,醫療產業還有創投背景的45位高手聚在一起, 仔細挖掘美國國家科學院醫學研究所(Institute of Medicine)提供的開放資料(open data),試圖從中解決目前醫療問題,甚至,找出下一個可能的創業點子。

他們的碰面,並不是偶然,而是為了美國白宮第一次舉辦的「資料狂歡會」(datapalooza),這樣的活動形式,正成為目前開放資料界的流行語。但,到底什麼是資料狂歡會?

翻開美國俚語字典,palooza指的是「彷彿沒有明天」的聚會。資料狂歡會並沒有那麼迷幻,反而是場紮紮實實的討論會,主要可以分成3個階段:

2013新年特刊

莊庭瑞(計畫主持人): 各位關心台灣創用 CC 計畫的朋友以及電子報的讀者,新年好! 

受到中央研究院資訊科技創新研究中心的支持,以及在各位的關愛之下,計畫又邁進了一年。新的一年,我們將進行創用 CC 授權條款的「升級維護」(4.0 版草案已進入最後討論階段了), 持續公眾領域議題的討論,並關注開放政府資料的發展。 

過去一年,計畫的法律項目工作與技術項目工作,分別有勞李治安副教授(政治大學)以及張藝鴻助技師(中央研究院)的費心主持(這可是無價也無酬的喔),本人十分感激。 我也同時在此感謝專案經理周文茵小姐以及所有計畫人員(友情贊助的居多啦)的辛勞付出。 

敬祝大家新春愉快,萬事如意! 

李治安(法律主持人): 時間過得真快,感覺才寫完上次的拜年文不久,又要迎接新的一年。 

《藏智於民:開放政府資料的原則與現況》手冊發行前言

政府部門和公有企業因為本身在運轉經營上的需要,會持續生產大量的資料與文件。這些資訊一般稱為「公部門資訊」(Public Sector Information; PSI)。 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一項定義,公部門資訊具有以下的特質:「公部門因為其功能而直接產生(例如氣象資料,經濟統計)、以動態連續方式產生、 而且可以直接用於商業應用」。這些資料包括地理空間資料、人口統計、健康醫療資訊、社會經濟指標、科學研究資料庫等。許多這些資訊不僅是公共出資的研究產出, 對眾多研究者也有很大助益。公部門資訊目前常以數位的方式呈現,且可以透過網路直接取得,也因為這些資訊的普遍價值,許多國家持續推廣它的使用。

開放資料之議題@TAIS

2012年台灣資訊社會研究學會年會暨論文研討會已於11/10圓滿落幕。本次年會台灣創用CC計畫籌組「開放資料之議題」專題,包含「著作權使用」與「開放政府資料」兩大主題,以下是各子題的摘要內容,供大家參考。

13:20-14:30 「著作權使用」主題
主持人:莊庭瑞 中研院資訊所 暨 資創中心合聘 副研究員

台灣公部門地理資訊開放的障礙

一、什麼是開放地理資料 (Open Geo-Data)?

開放地理資料(Open Geo-Data)是指「沒有技術和法律上障礙的地理資料」,也就是說,一方面,開放的地理資料應該使用開放源碼(open source)和開放標準(open standards)來交換和存取資料, 不被任何特定資料格式或技術方法所限制,另一方面,開放地理資料應該是使用開放的授權方式釋出,使地理資料交換和存取不因法律或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限制,而使資料可無償地被自由的散佈.再製和修改。

二、台灣公部門地理資料開放現況與問題

台灣政府公部門的地理資料相當豐富不亞於先進的歐美國家,從中央到地方皆有圖資服務平台提供地理圖資服務,但這些地理資料仍不是開放資料(Open Data)。 

開放資料運動前期推展與參與策略:以英日為例

隨著各國推動開放資料的具體行動,台灣在內的亞洲各國對相關議題的討論與政策推動也逐漸加溫。 然而,任何政策或法規的落實並非一蹴可及,前期的配套措施與策略規劃,係為逐步擴大各界對公共議題的注意、了解與投入的必要歷程。

開放資料精神下,政府的任務是「開放」並且完善相關制度,不過度干涉、限制產業或者公眾的使用。本文想回答的問題是:關鍵政策推動的前期,除健全制度與政策, 在「欠缺open data法令法規」和「完整的open data法令法規」間的過渡時期,是否有些策略可主動推動公眾認識、參與及應用。

日本:實踐多元雙向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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