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宮對大眾使用公共資助的研究出版物及數據之調查結果
2012-02-22
2012-02-22
2010-12-03
政府部門和公有企業因為本身在運轉經營上的需要,會持續生產大量的資料與文件。這些資訊一般稱為「公部門資訊」(PSI, Public Sector Information)。 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定義[註1],公部門資訊具有以下的特質:「公部門因為其功能而直接產生(例如氣象資料,經濟統計)、以動態連續方式產生、而且可以直接用於商業應用」。 這些資料包括地理空間資料、人口統計、健康醫療資訊、社會經濟指標、科學研究資料庫等。許多這些資訊不僅是公共出資的研究產出,對研究者也有很大助益。 公部門資訊目前常以數位的方式呈現,有些還可以在網路上直接取得,也因為這些資訊的普遍價值,許多國家的政府也逐漸評估、推廣其使用。本文以下將介紹公部門資訊在開放使用上的國際趨勢與作法。
2010-07-23
2010-04-14
2010-02-01
2009-05-01
Image: Scientific Data 2009 (designed by Wen-Yi Chou)
今年3月27日中央研究院舉行了一場「公共出資的科學資料與出版品的一般使用與授權」學術研討會。該會議邀集了不同領域的學者專家、公眾授權的倡議者與採用者、以及研究機構的策略規劃者,就科學資料與出版品的開放近用與自由流通,進行了廣泛的討論(詳見研討會網址,以及[[http://www.slideshare.net/event/symposium-on-common-use-licensing-of-publicly-funded-scientific-data-and-publications/|講者投影片]])。
2008-12-26
自由軟體及創用CC授權條款都是一種公眾授權條款。原來的權利人把著作權利透過公告週知的方式讓大家知道,想要使用作品的人可以拿去進行利用,但是同時也要遵守原作者預先設立的遊戲規則,所以只要使用者不要誤解原作者的授權方式,不要逾越原作者的授權範圍,那在預設幅度裡的運用,便皆是合法合份的。透過這種預先聲明的方式,原作者的著作名聲可以更快的傳散出去,著作權利也可以更有效率的方式進行分享,但是以自由軟體及創用CC授權條款授權作品的權利人,往往也有這樣的疑問:「若是使用作品的被授權人不遵守我預先規劃的遊戲規則,甚至將我的著作姓名、別號、暱稱等身份識別資訊直接刪掉,我能夠如何主張自己的顯名權利呢?」特別是創用CC授權條款,四種授權標章中以「姓名標示(Attribution)」為當然預設,那麼這類顯名主張的捍衛,對於CC授權的權利人影響可說非常之大。其實上述的疑問,06年間至08年美國發生的Jacobsen v. Katzer訴訟案,已提供了非常明確的答案。
2008-12-15
美國在上個月的選舉當中,非裔總統參選人歐巴馬(Barack Obama)確定當選了美國下一任的總統。距離新舊任總統交接尚有一個多月,但歐巴馬在這期間特別成立了一個官方網站,名為Change.gov,根據網 站上的陳述,這個網站主要是要透過「改變」來讓這個世界成為比現在更好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