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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領域宣言〉開放連署

〈公共領域宣言〉(‹Public Domain Manifesto›) 在今年1月25日由歐盟主題研究網絡COMMUNIA發布,並開放線上連署。公共領域意指不受限制、可自由接取與再度使用的各種豐沛資訊,尤其指不受著作權保護 (如已超過保護年限)或是經著作權人免除使用限制(如採公眾授權釋出)的諸多作品。〈公共領域宣言〉呼籲,若沒有強健與活躍的公共領域為前提,〈世界人權宣言〉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第27條第1款所說的「人人有權自由參加社會的文化生活,享受藝術,並分享科學進步及其產生的福利」的原則,就無法落實到這世界上的每一個人。 〈公共領域宣言〉以著作的保護與使用兩方平衡的角度出發,列出多項原則,如:「公共領域是常規、著作權保護是特例」。 …

「建立數位公共領域-理論構建與在地實踐」國際學術研討會 報名開跑

2009年11月28-29日由數位典藏發起辦理「建立數位公共領域-理論構建與在地實踐(Restating Digital Public Domain-Theoretical Construction and Local Practice)」國際學術研討會。本會議主要以「數位公共領域」為核心焦點,邀集法律、新聞學、傳播學、社會學等領域之國內外研究者,就數位時代下公共領域概念於不同學門中之理論研析與在地性實踐議題,進行深入探討與研究成果分享。 …

公共領域是什麼?如何判斷已進入公共領域的著作?下一個難題是什麼?

Creative Commons近幾年持續在研究公共領域的議題,包括CC0與CC公共領域認證書。然而由於「公共領域」這個概念,大家的定義可能有所不同,而且似乎有解釋地越來越廣的趨勢,不過目前普遍大家所認同的定義是「已經超過著作權存續期間的著作即為進入公共領域的著作」,這樣的一個認定,涉及到一個事實問題,亦即究竟著作「何時」才會進入公共領域?要回答這樣的問題,則必須要知道該著作的著作人是誰?著作「何時」公開發表? …

公共領域縮水危機

「假如把進入公共領域的圖片/作品,拿來放在wikipedia上,可以麼?」 這可真是個有趣的問題。 進入討論之前,或許得先來做個簡單的概念前導。 1. Wikipedia的授權方式採用的是公眾授權,必須依附在現行著作權法架構基礎上;也就是說你需要有著作權利(而且是著作財產權),才能將此著作以公眾授權方式釋出。 2. 當著作一旦離於著作權保護期限,便進入所謂的「公共領域」(Public Domain),因此這些作品的權利不屬於任何人,任何人都可以任何方式任意地利用。 3. 目前著作權法採取創作保護主義,一旦著作產生,成為著作權法所保護的標的,即受著作權法保護,不需任何標示或登記的動作。 4. 基於數位科技的特性,致使無論是瀏覽網頁或是傳送檔案,複製的行為都是必須的動作;而知識內容不因分享而減損。 所以,當公共領域的作品,遇到公眾授權的環境,會激盪出什麼新鮮的議題?…

CCZero 1.0 臺灣華語版-進入公開預覽階段

CC0是一份由Creative Commons所提供的文件,在2009年正式問世,這份文件的推出,使得想要永久放棄「著作」權利的著作人可以直接使用這份文件,將其著作貢獻到一個大家都可以使用的共享領域(Commons)。在本共享領域中,公眾能安心地、無懼未來的侵權主張地、並以最大可能的自由形式及任何目的(包含但不限於商業目的),去修改、再利用、再散布這些著作及將該等著作收錄於其他著作中。…

授權並致力於開放進入公共領域的書籍

密西根大學深信採用創用CC授權將有助於達成其使命「藉由蒐集、管理、保存與溝通分享人類知識資產來形成可讓公眾使用的園地(commons)、公共資產」,因此在2008年密西根大學圖書館宣布一項授權政策,即對於其所擁有的著作,以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使用」授權組合釋出,而這些著作是來自於由密西根圖書館員所產出的著作與屬於密西根大學委員會(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的著作,其著作內容也包含參考文獻、研究指引等資源。 密西根大學本身除了積極地在從事圖書館典藏書籍的數位化之外,同時也是Google Books數位化計畫(Google Books digitization project)的合作夥伴以及Hathi Trust圖書館聯盟(consortium of libraries)的成員 …

擴張公共領域的CC0

Creative Commons在這幾年推動CC0以來,不斷地努力開發一個豐富且可以讓任何人以任何目的,無條件自由接近利用的公共領域。因為藉由CC0,著作人可以1.宣告其特定的著作已沒有任何的使用限制,或者是2.拋棄著作上所有的權利,因此該著作已無任何的使用限制,並且3.在該宣告或拋棄書上簽名。也因此,CC0可以助長公共領域的擴大,在2009年3月11日的O’Reilly科技會議(O’Reilly Emerging Technology conference)中,Creative Commons的執行長Joi Ito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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