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文化

2010/11/13 舉辦自由文化研究專題座談 (Free Culture Research Panel)

資訊科技與社會網絡的發達讓文化成品的複製散布更加便利,但同時法律規範與商業邏輯卻又限制文化成品在流通衍生上的可能。「自由文化」(Free Culture)的呼聲與討論,在學術與公眾領域逐漸獲得重視。然而自由文化的自由脈絡與文化情境,究竟為何?自由文化有哪些面向,何種可能? …

眾志與眾智?「禁止改作」與公民新聞的同儕生產

公視一直是台灣創用 CC 重要的推動者之一。「公視創用」提供了許多公共電視製作的新聞影片,其影片都以創用 CC 授權釋出。「 PeoPo 公民新聞平台 」則是一個由註冊的公民記者上傳影片與撰寫報導的公民新聞的交流平台,在上傳影片與報導時,也提供了創用 CC 的授權選項 …

分享主義與保護主義下的省思

英國線上新聞 Timesonline 前兩日(05/23/2010)刊登了一則報導,描述新一代的藝術表演者對商業型的成名方式越來越不感興趣,他們將自己的創 意訴諸各種社群共享平台和媒體分享機制,自己營造屬於自己的、超越地界的、貼近的粉絲群。…藝術創作者以傳遞一種生活方式(Lifestyle)和創造的過程為 滿足,影片點閱率或混音片段下載次數,代替了銷售量成為創作者"夯"度指標。更諷刺(或有趣)的是,許多大牌藝術創作者會把其他人模仿(盜版?)或衍生出來的作 品數量拿來炫耀,以證明自己豎立了指標並引領著風潮。若按 Zuckerberg 的說法就是:「人們越來越可以接受自己將更多種、更大量的資訊分享給更多更廣大的人群。這個社會規範只是自然演化出來的結果。」(註1) 毫不意外地,此一說法瞬間被各路人馬抨擊,因為發言者是擁有3億5千萬用戶的網路服務平台,Facebook 的公司負責人,而這似乎也代表著這些用戶的隱私權將被公開(註2)。 …

2009自由文化研討會 將於哈佛大學舉行

2009自由文化研討會(Free Culture Research Workshop 2009),將於今年10月23日舉行,主辦單位為哈佛法學院柏肯曼網路與社會研究中心。舉辦此跨學科研討會的構想是來自於2008年iSummit在日本札幌舉行的第一次跨學科研究的自由文化研討會,在這樣的場合內,可以讓來自不同領域或學科的學者與實務工作者產生對話與合作機會,並且發現自由文化的各種重要議題、挑戰並建構出型塑自由文化的計畫。由於自由文化的建構需要各個領域之間的參與,因此本次研討會主要的目標即在於提供不同背景的學者與實務工作者討論他們對於自由文化的瞭解、發現與分享經驗的機會,包括網路新興科技、創新法律解決方法、或新穎商業模式等,因此該研討會強力徵集可以產生討論、對話或對於自由文化提供未來研究觀點的論文…

簡介《誰綁架了文化創意?:如何找回我們的自由文化》一書

《誰綁架了文化創意?:如何找回我們的自由文化》(註1)是勞倫斯・雷席格 (Lawrence Lessig) 的第三本書。前兩本著作(註2)中,他的論述範圍較廣,分別涵蓋網際網路的法律與技術制約,以及資訊時代的創新與資源共創架構。這本書則專注於網路時代的自由文化議題,明指現今著作權體制以及媒體集中化的不當,以及兩者相互加持所帶來的負面循環發展。

在本書中,勞倫斯・雷席格以美國為場域,運用許多鮮明的例證,明述網際網路所帶來的衝擊,以及現今著作權體制的諸多不合時宜。雷席格指出:美國國會為了因應資訊技術的進展,在修法或立法上單方面加強對著作權擁所有者的保護,因此同時限縮使用者權利的作法,不僅扼殺了技術與商業創新的諸多可能,也是對自由文化的傷害。

整本書的前半部份,主要分別呈現文化與知識「盜用行為」的現狀以及諸多前例;說明「創意財產」 (Creative Property) 的特質,以及著作權體制在英美兩國的發展;並用法律、常規、市場、架構四方制約的角度來分析創意財產以及其變革;闡述為何著作財產在法律上的過份保護,以及媒體集團依此所提出的嚴厲法律訴訟,對於著作的使用者與創作者、文化與科技的眾多創新者、以及民主政體都是傷害。

《 當創用CC遇到Social Web 》

全球資訊網拜新的觀念與技術之賜,在這幾年快速的發展,不僅成就了諸多平台,也藉由人與人之間的互動,繼而產生了大量的數位內容。Blog、Wiki以及Social Network Service等,都是在這波Social Web潮流中嶄露頭角,且最為人知的服務。

樂多身為一個部落格服務提供者,主要目的在於提供所有部落客們一個優質的個人出版平台,但論及內容的豐富性、深廣度以及多元化,則其功勞與榮耀大部分都應歸功於部落客們的苦心經營與樂於分享。釋放部份權利來達到資訊的充分傳播與知識分享的目的,不僅立意良好,同時保障了使用者自己選擇保留的權利。

創用CC授權可說在Social Web中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之一。所以照例,我們不厭其煩地向Larwence Lessig與其著作《Free Culture》致敬。

從部落客的角度看創用 CC

對部落客──尤其是硬派部落客──來說,部落格意味著一切的可能,既是一種生活態度,更是揉合各種當代媒體與技術的實踐。部落客們運用著各種網頁技術,讓文字、圖片、聲音、影像以及互動設計遂成為部落格的一部份,而且這些內容不只是被動地為人所感受,也讓部落格成為部落客們得以主動參與的節點。

在此種文化氛圍中,部落客的創作往往不是完全獨創的,而是融入了特定時空環境的其他素材,也就是運用了大量舊有內容而成;其中最大宗、也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所謂「惡搞」(KUSO) 的創作。例如「波羅日報 」是將轉寄信中的圖片,按照蘋果日報的腥羶手法拼貼而成;「CD PRO-2」是把霹靂布袋戲配音那一套,搭上剪輯過的港片無間道;「陳水扁持水果刀追殺李登輝」是取樣新聞播報片段,再以 DJ 手法重混進電音中;「orz 之歌」則是把源自日本 2cha 留言版文化的顏文字放進歌詞裡,所創作出來的歌曲。這些都是知名部落客們發揮創意的心血結晶,也是近代文化產業中無可忽視的一段。

雷席格的CC每週通信(三):論資訊的可互通性(interoperability)

承續上一篇通信的內容:

我們認為,〔CC〕這樣的設計,會和自由軟體運動相似,讓創造力能有一塊空間,不致受到著作權的太多束縛。但我們和自由軟體運動不同的是,我們的目標並不在去除「私有財產的文化」,而在自由軟體運動裡,起碼有一部份的人是希望除去私有軟體的。相反地,我們認為,藉著建立自由文化(free culture)這道支柱(自由文化的意思是,文化創作物可以為了一些重要的目的而自由地被運用),我們可以抵擋潮流往另一條路走。這所謂的另一條路,最主要的,就是被「數位權利管理」(DRM;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的狂潮所推動的那種方向。DRM出了什麼問題?那「合理使用」又如何?好問題。我們下次會起個頭來回答這些問題。

於是讓我們繼續說故事:

想像這幅美好的景像:你有位14歲的女兒,要寫一篇2005年夏天美國紐奧良大水災的報告。老師給她的寫作題目是:「人們對這場天災的看法,如何因為出身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於是她就開始做一件現在越來越多小孩會做的事:上網查資料做作業。她進 google 找到關於水災的新聞報導。然後她開始收集寫報告所要用的網站資料。

雷席格的CC每週通信(二):CC,使命與其累積的經驗

所以,CC到底想要解決什麼樣的問題?大家在過去又學到了哪些東西?

CC的理念──建立一套自由的著作權授權規範──是從自由軟體運動(Free Software Movement)來的。不過我們意圖解決的問題,畢竟還是有些不同。

理查.史托曼(Richard M. Stallman)於整整二十年前創立自由軟體基金會(FSF;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的時候,他所在處理的,是一個在軟體開發這個領域裡的新現象。就他的經驗來說,軟體過去一直是自由的,這裡自由的意思是,軟體程式的源碼(source code)是可以自由取得、可以自由修改的。但是在1980年代初期,這種常態發生了變化。軟體漸漸成為私有財產(proprietary),意思是,程式源碼被收了起來,使用者不能自由地瞭解程式源碼怎麼運作,或是修改源碼。因此史托曼發起了他的運動,他希望開發一套自由的作業系統,藉此抵擋那樣的走向,而他所熟悉的自由,能在這套作業系統中延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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