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

散布別人採創用 CC 釋出的作品時,該注意什麼?

在您使用以創用 CC 授權釋出作品的重製物時,您應:

  1. 保留該作品完整的任何著作權聲明
  2. 依作者、授權人或其他第三人指定的方式標示其姓名
  3. 標示作品名稱
  4. 若作者或授權人有提供關於該作品的統一資源識別符(URL),則標示該統一資源識別符(URL)
  5. 提供該作品採用之「創用 CC 」授權條款的網址,以及您所提供之每件作品的複本。

若您是依創用CC授權條款作衍生利用,那麼除了遵守上述外,您還需要將您的作品標示為衍生著作,即「此為 [作者] 之 [原作] 的譯文」或「此劇本係依據 [作者] 之 [原作] 而來」。

創用 CC 授權鼓勵著作人釋出部分權利,對著作人有什麼保障?

著作人所受的保障,在使用創用CC授權釋出部份權利後,也沒有減少。因為創用CC是奠基於著作權法的授權條款,只是為了建立一個較為彈性的著作運用模式,解決現行著作權法的一些利用障礙。

也就是說,若某著作採用創用CC授權模式,其著作權並不會消失、也不會被創用CC授權模式所取代。著作人只是在某些條件下,授權不特定人利用這項著作,而利用人若違反了著作人選擇的授權方式,仍屬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什麼是「公眾授權」?

公眾授權 (public licenses) 展現的是一種開放、自由的著作流通精神。透過創作人自願性的釋出著作權法對其創作之保護 (而非對抗製著作權法),以減少使用者使用上的限制,讓使用者有更多的自由。公眾授權條款是種奠基於著作權法的法律工具,內容清楚定義權利人與使用者間相關的權利與義務關係。藉由這個工具,讓著作權人可以告知不特定的大眾自由利用其著作的前提條件。

何謂「衍生著作」?

「衍生著作」依著作權法第六條規定:「就原著作改作之創作為衍生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衍生著作之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至於「改作」,依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十一款規定:「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所以,依小說拍成電影,或將中文小說翻譯成英文小說,都是衍生著作。

什麼叫「創用 CC」?

「創用 CC」指 Creative Commons 所發佈的公眾授權條款,以及它所提倡的創作共用理念。

Creative Commons 是一個非營利組織,發佈一套眾人可以自由使用、關於著作使用的授權條款,稱為「創用 CC 授權條款」(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目前著作權法規定,著作的任何使用,一定要事先取得著作權人同意;不過一項著作若採用了創用 CC 授權,在遵守授權條款的前提之下,所有人都可以自由的重製、散布與利用這項著作,不用再另行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著作採用創用 CC 授權,可以降低它在流通、使用上的法律障礙;經由創用 CC 的授權方式,眾人可以更方便的使用彼此的著作。

「創用 CC」是台灣對 "Creative Commons" 這個英文名詞的翻譯,呈現創作使用兩者一體的概念。創用 CC 有時也簡稱為 CC;「我們創作、我們使用、我們 CC」,創用 CC !

別人以我不喜歡的方式,使用我以創用 CC 釋出的作品,怎麼辦?

若您不喜歡某人利用您作品的方式,則依據『創用 CC』授權條款、可以要求對方將您的姓名標示自該衍生作品中移除。

此外,包含中華民國,世界上多數司法管轄領域的著作權法都給予創作者「著作人格權」,若某人的衍生著作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式改變您作品之內容而損害到您的名譽,您可要求某種程度的賠償。著作人格權給予原作者反對其作品遭受「不當變更」的權利,而「不當變更」的典型定義為「扭曲或篡改」或是「有損作者名譽」。除了加拿大版以外,所有的「創用 CC 」授權條款均不影響著作人格權。意即,原作者可以依其作品內容受到不當變更而致其名譽受損的情形,來採取行動。當然,並非所有的原作者不喜歡的衍生著作都會被視為「不當變更」。

我使用別人創用 CC 授權的作品,要通知他嗎?

若您遵守他人創用 CC 授權內的條件來使用其作品,就不需在使用時通知他。但若您需要在創用 CC 規範使用外使用其作品,就需要通知著作權人,並與他協調出您在規範外使用的條件共識。

我以創用 CC 授權釋出的作品,但別人不遵守我的授權方式使用,要如何處理?

當您確認您擁有此著作的釋出權利,並且在完全瞭解創用 CC 授權條款的情況下,將您的著作以創用 CC 釋出時,則任何使用者需遵照您所採用的創用 CC 條款之授權條件,才能自由利用您的著作。

換句話說,若使用者違反您的授權條款要求時,此授權條款及其所授與之權利將自動終止。對於此位不遵守授權條件的使用者,此著作將回復成為保留所有權利的著作權狀態,也就是說回歸至現行著作權法侵權狀態的法律程序來處理。

所以,當使用者不遵守您的授權方式使用,可能有 1.因不瞭解創用 CC 授權方式而侵權,以及 2.惡意侵權兩種情況。因此,可以先透過柔性勸說方式,讓使用者確實瞭解創用 CC 授權的規範,並加以遵循;但若對方仍執意孤行,則可以回歸著作權法的法律程序來處理。

必須一提的是,這樣的情況,是著作權機制的一個常態性問題,所以您的著作即使不採用創用 CC 授權,也必須面對使用者恣意利用的情況喔。

我使用別人創用 CC 的作品,要如何標示?

若您使用的作品有需「標示姓名」的屬性,請確定您將作品著作權人的姓名標示在明顯處。若您使用的作品有「相同方式分享」的屬性,就要注意若您變更、變形或修改本著作,您得依此授權條款或與其類似的授權條款來釋出衍生作品。欲知如何將您的作品以創用 CC 釋出,請參考第XX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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