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 專題

  • 2007-11-02
    李治安、林懿萱

    前言:創用CC電子報從本月開始將連載三期有關開放出版的長篇文章。本文是兩位曾經任職於台灣創用CC計畫的優秀同仁李治安與林懿萱,憑著長期對創用CC等相關議題的研究,合著了「從傳統到開放的學術期刊出版-開放近用出版相關問題初探」一文。由於全文具學術性質,篇幅較長,為讓電子報讀者更容易閱讀,因此僅取文中三大段連載,分別為「開放近用(出版)的定義、發展歷程及自我典藏」、「學術出版開放近用經營模式分析」、「Science Commons中的出版計畫」三部分。而該全文已於2007年4月刊載於「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期刊,文中參考書目與附註,或有興趣延伸閱讀的朋友都可以全文查詢。

  • 2007-10-05
    潘英海

    前言:潘英海老師,曾任職於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現任職於暨南大學人類學所,並曾擔任原住民數位典藏計畫第一期計畫主持人及人類學主題小組召集人,對於原住民資料數位化保存及數位內容應用與交換不遺餘力。此次特別邀請潘老師,藉由其實際經營原住民數位典藏所面臨的授權問題來切入,討論創用CC授權在數位授權上的實際應用。

    數位內容產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授權是最令人頭痛的問題。第一期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2002~2006)在執行的過程中,也不例外,授權一直是最難處理的問題。在執行數位典藏計畫的過程中,數位授權之所以不容易處理主要是的原因有好幾種:(一)執行數位化工作的單位或個人,並不一定是內容的所有者;(二)內容所有者不一定擁有該內容的智產權;(三)擁有內容智產權,但不等於擁有數位形式的內容智產權;(四)擁有數位內容授權,但是針對每一筆資料時,同一授權者可能有不同的態度。數位授權若沒解決,當然就影響到數位內容的流通以及數位內容產業的發展。

  • 2007-09-07
    吳宗樺

    前言:吳宗樺律師,目前在志揚國際法律事務所擔任律師工作,專長是著作權法,吳律師的許多著作都與智慧財產權相關,此次邀請吳律師特別為我們撰文,討論以創用CC授權方式釋出之作品,在著作權利集體管理的實務上,在台灣可能遇到的議題。

  • 2007-08-03
    XDite

    前言:XDite,愛打電玩,以網路服務評論網誌聞名,擅長直率地寫出對網路服務商缺失的批評及看法。其網誌原先以 HiNet 的 Xuite 服務為主要評論對象,但隨後另一網路服務公司無名小站事件不斷、XDite 的筆鋒也轉而指向無名,更帶動了如「丁丁大站」一類的嘲諷流行語。比起其他類似的評論文章來說,本身底子深厚的她更能寫出一些技術細節,並輔以直接犀利的語句直指核心,大快讀者人心。此次邀請 XDite為我們撰寫專文,希望藉由其長久對網路的觀察,提供讀者一些創用CC使用的狀況與問題,並引起更多相關的討論。

    創用CC授權(以下簡稱 CC 授權),是筆者去年開始以極狂熱的態度使用部落格發表大量文章後才開始使用的。選擇 CC 授權的當下,並不存著什麼耍炫趕流行的心態,純粹只是太常接到轉錄要求,實在懶得一一回信和抓侵權,所找的一個符合「請大家要轉就轉,不要再問我」,而同時又能保留彈性的授權聲明方式。

    在此之前,我對 CC 非常陌生。更早之前,我還懷疑,為什麼我們需要 CC?

    這個問題的答案,Jedi 在兩千零四年撰寫的一文「CC–賦予與支配的權利」便清楚回答過。不過筆者當時未歷應用情境,捧讀再三,只覺 CC 甚好。但卻不知對我有任何助益。

  • 2007-07-06
    莊庭瑞/採訪 林懿萱/整理

    前言:今年的 iCommons Summit 六月在克羅埃西亞 (Croatia) 杜布洛夫尼克 (Dubrovnik) 舉行。台灣「創用CC」計畫趁參加會議之便,特別訪問線上音樂網站 Magnatune 的創辦人 John Buckman 先生,希望可以透過訪談瞭解以創用CC授權的音樂網站其營運細節,包括跟創作人的合作以及著作權仲介團體之間關係等等的議題。 John Buckman 同時也是 Creative Commons 此組織的董事會成員。以下為訪談概要。

    莊: 您能簡要描述一下 Magnatune 的經營模式嗎?

    Buckman: Magnatune 的經營模式是:大眾購買和下載我們的音樂專輯,而且我們也對大眾,像是電視頻道業者、廣告商、手機製造商等進行音樂授權。

    莊:請問 Magnatune 網站上的音樂是否開放給任何人使用?

  • 2007-06-01
    E先生(作者為網路圖文創作者)

    前言:創用CC授權在台灣推廣至今已超過兩年,創用CC授 權者越來越多,為了豐富這個專欄的多元性,我們開始邀請一些採用創用CC授權的創作者談談自身使用的經驗,除了讓讀者對於創用CC授權條款的實際運作情形 有更多瞭解之外,也期待可以開啟一些對話,引發議題的討論,讓創用CC授權的運作更加完善。本期邀請的對象是網路圖文作家E先生,其創作的洋蔥頭可愛又生 活化的形象,不僅成為MSN廣為流傳的表情符號,還成為YAHOO拍賣的代言人,該網站內容皆以創用CC授權釋出,因此,我們特別邀請E先生分享一些相關 的使用經驗,包括接觸的機緣、使用上的好處與壞處等等。


    當初接觸到創用CC授權,是在某些已經採用創用CC授權的部落格裡看到的,剛開始授權標章的能見度不廣泛,所以並不會特別的注意到它的功用,一直到 去年(2006年)底,不論是在個人或是創作者部落格裡,才陸續看到很多人在使用創用CC授權標章,我也才開始想去了解創用CC授權的用途,當然啦,因為 自己常逛的部落格都是創作性質居多,再者自己經營的部落格也是跟創作有關,由於曾經也有發生過我的作品被冒用的小插曲,所以對著作權的保障也就不由得關心 了起來。

  • 2007-05-04
    羅世宏 (作者為國立中正大學電訊傳播研究所副教授)

    本文簡介本人參與的一項結合數位典藏、公民新聞與創用CC的研究計畫:「公民團體參與建構數位公共資產:建置台灣公民行動網暨影音紀錄資料庫」。本計畫是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第二分項:推動數位典藏人文社會經濟產業發展分項計畫的一項子計畫。

    隨著民主政治的深化與公民意識的提升,公民團體在台灣的發展日益蓬勃,而且逐漸已在台灣的公共社會生活當中扮演重要且不可或缺的角色。然而,被稱作第三部門的各類公民團體(非政府組織、非營利團體)在改善數位落差和落實數位人權可能扮演的積極的、能動的角色,過去相當長一段時間並未獲得充分重視。這可能是改善數位落差與落實數位人權的重大工程中的一大盲點,因為早期以政府「由上而下」所主導、執行的相關工作,並未完全架構出完整的政策視野,政策效益也往往未能充分落實在社區和組織的層次,或是效益隨著政策相關計畫執行結束而結束,好不容易達成的成果由於缺乏自發自主的第三部門的積極參與而難以為繼。

  • 2007-04-06
    李取中、宋昆銘

    全球資訊網拜新的觀念與技術之賜,在這幾年快速的發展,不僅成就了諸多平台,也藉由人與人之間的互動,繼而產生了大量的數位內容。Blog、Wiki以及Social Network Service等,都是在這波Social Web潮流中嶄露頭角,且最為人知的服務。

    樂多身為一個部落格服務提供者,主要目的在於提供所有部落客們一個優質的個人出版平台,但論及內容的豐富性、深廣度以及多元化,則其功勞與榮耀大部分都應歸功於部落客們的苦心經營與樂於分享。釋放部份權利來達到資訊的充分傳播與知識分享的目的,不僅立意良好,同時保障了使用者自己選擇保留的權利。

    創用CC授權可說在Social Web中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之一。所以照例,我們不厭其煩地向Larwence Lessig與其著作《Free Culture》致敬。

  • 2007-03-02
    台灣創用CC計畫

    台灣「創用 CC」計畫的過往與展望

    莊庭瑞

    各位「創用 CC」電子報的讀者,在這跟各位拜個晚年。祝大家創作靈思不斷、素材取用不竭,新的一年事事順手、天天開心!在一年開始之時,不禁回想起台灣「創用 CC」計畫的點點滴滴,也分外興起感恩之情。

    2003年5、6月時間,李士傑先生和陳舜伶小姐告訴我,Creative Commons 這個由Lawrence Lessig 教授發起的組織,正在徵求世界各國的夥伴,將剛發展出來、用於一般著作的Creative Commons 公眾授權條款,以「在地化」(localization)的方式引進到各地。轉眼之間,個人參與這些工作已將近4年。參與這項工作,我個人最大的收穫,與其說是從一個專長程式語言的資訊科學研究者,變得懵懵懂懂也知道一些著作權法的奧秘,以及公眾授權的理念與實務;不如說是經由這段過程,得以認識許多年輕朋友,與他們有共事的美好經驗。

  • 2007-02-02
    莊庭瑞

    經過半年以上的籌備,「開放與自由:公眾創用國際研討會」在1月10日順利召開。雖然只是一天的研討會,議程的安排卻非常緊湊,共有近20位的講者與會,和約150位的參與者於現場對話,討論資訊時代在文化與科學領域的開放近用議題,分享協力創作的經驗。許多音樂家和藝術家也以自身經驗,就現今的著作權體制和創作環境提出看法。這次的會議在台北市南港的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舉行,現場提供中英雙向同步口譯,及網路轉播。以下依會議的進行順序,簡要報導研討會的情況。

    杜克大學法學院教授詹姆士‧波以耳 (James Boyle) 以風趣的專題演講,為研討會起頭,他認為我們對「智慧財產權」的了解並不足夠,卻常因為認知上的偏見,讓我們系統性地傾向忽略開放、非專屬、分散形式創新的優點,並且使我們過度強調控制與排他性專屬財產的好處。他也提出了一些措施,以矯正這些系統性的偏見。接下來的「文化」場次,巴西 FGV 法學院教授羅納多‧雷蒙斯 (Ronaldo Lemos) 提出從法律的公眾創用到社會的公眾創用的看法,並就開發中國家以及文化產業的未來,分享他的觀察。中研院史語所的黃銘崇研究員,則說明了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聯合目錄採用公眾授權的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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